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73.“撒拉”在此是指在真理方面的主。这从“撒拉”的代表清楚可知,“撒拉”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直觉真理,在此是指理性真理,原因和刚才亚伯拉罕的一样。“撒拉”代表真理(可参看1468, 1901, 2063, 2065节)。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良善与真理只能以一种婚姻来代表,因为这是良善与真理彼此间的真实关系。事实上,一种神性婚姻存在于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之间,或可以说,存在于爱的事物和信的事物之间,或也可说,存在于意愿的事物和理解力的事物之间。意愿的事物是良善的形式,理解力的事物是真理的形式。这样一种婚姻就存在于主在天上的国度中,也存在于主在地上的国度,即教会中;同样存在于每个人及其每一个事物里面,事实上存在于一切最小细节里面。凡没有这种婚姻存在于里面的,都没有生命。来自这神性婚姻的这样一种婚姻(尽管在形式和种类上不同)就存在于整个自然界及其所有部分中。否则,任何事物都不会在那里持续存在。由于这种婚姻无处不在,所以出现在先知书,尤其以赛亚书中的每个主题都以双重词语来表达:一种词语涉及属天之物或良善,一种词语涉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可参看683, 793, 801节)。类似于婚姻的某种东西无处不在(可参看718, 747, 917, 1432节)。这解释了为何“亚伯拉罕”代表主的良善,“撒拉”代表主的真理。
52.只要人是属灵的,他就先掌管外在人,然后从外在人掌管内在人,如此处(创世记1:26)经上所说的:“他们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牲畜和全地,并爬在地上的一切爬行物。”但当他变得属天,出于爱行善时,就先掌管内在人,然后从内在人掌管外在人,正如主在大卫诗篇对自己,并由此对属天人,就是祂的样式所描述的:
你让祂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就是羊群和一切牛群,以及田野的兽,空中的鸟,海里的鱼,凡经行海道的,都服在祂的脚下。(诗篇8:6-8)
因此,这段经文先提及兽,再提及鸟,然后提及海里的鱼,因为属天人以属于意愿的爱为出发点,不同于属灵人;在描述属灵人时,经上先提及鱼和鸟,然后提及兽;鱼和鸟与理解力有关,而理解力涉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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