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73.“撒拉”在此是指在真理方面的主。这从“撒拉”的代表清楚可知,“撒拉”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直觉真理,在此是指理性真理,原因和刚才亚伯拉罕的一样。“撒拉”代表真理(可参看1468, 1901, 2063, 2065节)。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良善与真理只能以一种婚姻来代表,因为这是良善与真理彼此间的真实关系。事实上,一种神性婚姻存在于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之间,或可以说,存在于爱的事物和信的事物之间,或也可说,存在于意愿的事物和理解力的事物之间。意愿的事物是良善的形式,理解力的事物是真理的形式。这样一种婚姻就存在于主在天上的国度中,也存在于主在地上的国度,即教会中;同样存在于每个人及其每一个事物里面,事实上存在于一切最小细节里面。凡没有这种婚姻存在于里面的,都没有生命。来自这神性婚姻的这样一种婚姻(尽管在形式和种类上不同)就存在于整个自然界及其所有部分中。否则,任何事物都不会在那里持续存在。由于这种婚姻无处不在,所以出现在先知书,尤其以赛亚书中的每个主题都以双重词语来表达:一种词语涉及属天之物或良善,一种词语涉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可参看683, 793, 801节)。类似于婚姻的某种东西无处不在(可参看718, 747, 917, 1432节)。这解释了为何“亚伯拉罕”代表主的良善,“撒拉”代表主的真理。
5355.“因为神使我多结果实”表随之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增多。这从“多结果实”的含义清楚可知,“多结果实”是指增多,即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增多;因为“结果实”论及良善,“增多”论及真理(43, 55, 913, 983, 1940, 2846, 2847节)。在原文,“以法莲”这个名字源于表示结果实的一个词,其性质就包含在这句话里:“神使我在受苦之地多结果实”。该性质就是,在那里所遭受的试探结束后,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属世层里面增多。不过,必须简要描述一下何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增多。当人处于良善,也就是对邻之爱时,他也处于对真理的爱。故他越处于这良善,就越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因为良善存在于真理里面,犹如灵魂存在于它的身体里面。
因此,良善使真理增多的程度,就是它自我繁殖的程度;它若是真仁爱的良善,就会在真理里面并通过真理无穷无尽地自我繁殖。因为良善或真理是没有限制的。这种无限就存在于真理或良善的每一个形式里面,因为每一个形式都来源于这无限。然而,这种无穷无尽的品质永远无法与无限本身相提并论,因为有限与无限之间没有任何比率关系。今日的教会几乎没有任何真理的增多,原因在于:如今纯正仁爱的良善是不存在的。教会以为人只要简单地知道他出生所在的教会的信条,并以各种方式坚定赞同它们就足够了。但是,凡处于真仁爱的良善,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都不会同意这一点,而是渴望从圣言得到启示,澄清何为真理,并在坚定赞同这真理之前先明白它。此外,他凭良善明白真理,事实上,对真理的觉知源于良善;因为主就在那良善里面,并赐予觉知。当人以这种方式从主接受真理时,他就会使这真理无限增多。这好比一粒小种子长成一棵大树,结出更多小种子;这些小种子反过来又长成花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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