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73.“撒拉”在此是指在真理方面的主。这从“撒拉”的代表清楚可知,“撒拉”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直觉真理,在此是指理性真理,原因和刚才亚伯拉罕的一样。“撒拉”代表真理(可参看1468, 1901, 2063, 2065节)。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良善与真理只能以一种婚姻来代表,因为这是良善与真理彼此间的真实关系。事实上,一种神性婚姻存在于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之间,或可以说,存在于爱的事物和信的事物之间,或也可说,存在于意愿的事物和理解力的事物之间。意愿的事物是良善的形式,理解力的事物是真理的形式。这样一种婚姻就存在于主在天上的国度中,也存在于主在地上的国度,即教会中;同样存在于每个人及其每一个事物里面,事实上存在于一切最小细节里面。凡没有这种婚姻存在于里面的,都没有生命。来自这神性婚姻的这样一种婚姻(尽管在形式和种类上不同)就存在于整个自然界及其所有部分中。否则,任何事物都不会在那里持续存在。由于这种婚姻无处不在,所以出现在先知书,尤其以赛亚书中的每个主题都以双重词语来表达:一种词语涉及属天之物或良善,一种词语涉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可参看683, 793, 801节)。类似于婚姻的某种东西无处不在(可参看718, 747, 917, 1432节)。这解释了为何“亚伯拉罕”代表主的良善,“撒拉”代表主的真理。
7004.“把话放在他的口里”表他所说的话将从神性人身发出。这从“摩西”的代表和“口”的含义清楚可知:把话放在亚伦口里的“摩西”代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如前所述;“口”是指声音和话语(参看6987节),因此“放在口里”表示说出来。但当论及主时,“放在口里”表示发出,因为灵人或天使所说的圣言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此外,“亚伦”代表所说出来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
此中情形是这样:神性真理既直接也间接从主发出;直接发出的,完全超出天使的理解力;但间接发出的,既适合天上的天使,也适合世人,因为它穿过天堂,由此取得一个适合天使的性质,和一个适合世人的性质。但主也直接流入这真理,由此既间接又直接地引导天使和世人(6058节)。因为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因第一存在或原初本体(First being或Primary Being)而存在;秩序是这样建立的:第一存在或原初本体既间接也直接地存在于源于它的事物中,因而同等地存在于秩序的最末和最初层级。因为神性真理本身是独一的实质或物质,而源于它的事物无非是被赋予那实质或物质的后续形式。由此明显可知,神性也直接流入每一个事物;因为一切事物都是由神性真理创造的,神性真理是独一的本质(6880节);因此,一切事物皆从它接受自己的存在。在约翰福音中,神性真理被称为“道”,即“圣言”: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1,3)
通过这种流注,主不仅以一种总体的方式,还以各种具体方式,甚至以最具体的方式凭其圣治或天命的运作引导人。由于这些原因,所以才说,所说的话从神性人身发出。
我从天上被告知,并通过亲身经历被引导发觉,主在间接流入时也直接流入,从而同等地存在于秩序的最末和最初层级。另外,我还被告知并被引导发觉,通过间接流注,也就是经由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的流注所实现的东西相对来说极少;进一步被告知并发觉,主通过直接流注引导天堂,同时通过直接流注将那里的一切事物都保持在它们适当的联结和秩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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