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173

2173.“撒拉”在

2173.“撒拉”在此是指在真理方面的主。这从“撒拉”的代表清楚可知,“撒拉”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直觉真理,在此是指理性真理,原因和刚才亚伯拉罕的一样。“撒拉”代表真理(可参看1468, 1901, 2063, 2065节)。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良善与真理只能以一种婚姻来代表,因为这是良善与真理彼此间的真实关系。事实上,一种神性婚姻存在于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之间,或可以说,存在于爱的事物和信的事物之间,或也可说,存在于意愿的事物和理解力的事物之间。意愿的事物是良善的形式,理解力的事物是真理的形式。这样一种婚姻就存在于主在天上的国度中,也存在于主在地上的国度,即教会中;同样存在于每个人及其每一个事物里面,事实上存在于一切最小细节里面。凡没有这种婚姻存在于里面的,都没有生命。来自这神性婚姻的这样一种婚姻(尽管在形式和种类上不同)就存在于整个自然界及其所有部分中。否则,任何事物都不会在那里持续存在。由于这种婚姻无处不在,所以出现在先知书,尤其以赛亚书中的每个主题都以双重词语来表达:一种词语涉及属天之物或良善,一种词语涉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可参看683, 793, 801节)。类似于婚姻的某种东西无处不在(可参看718, 747, 917, 1432节)。这解释了为何“亚伯拉罕”代表主的良善,“撒拉”代表主的真理。

属天的奥秘 #7005

7005.“我也要与

7005.“我也要与你的口同在”表神性真理或神的真理将通过神性人身从神性本身发出。这从“摩西”的代表和“与他的口同在”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是指神之真理方面的主,如前所述;“与他的口同在”是指在从神性人身发出的神之真理里面,“我”或耶和华表示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由此明显可知,“我也要与你的口同在”表示神的真理通过神性人身从神性本身发出;按照教会的教义,这等于是说,圣灵的神圣从圣子发出,圣子从圣父发出。然而,要以这样的方式来理解:这三位一体在主里面,并且在祂里面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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