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1.“为要叫他吩咐他的众子和随从他的家属,他们要遵守耶和华的道,行公义公平”表示仁与信的一切教义皆来自祂。这从“众子”、“家属”、“道”、“公义”和“公平”的含义清楚可知,这几个词归纳起来,或汇成一种意义,就表示仁与信的一切教义。因为“众子”表示所有处于真理的人,“家属”表示所有处于良善的人,“道”表示他们被教导的信之教义,“公义”表示涉及良善的教义,“公平”表示涉及真理的教义。涉及良善的教义是仁之教义,涉及真理的教义是信之教义。
一般来说,教义只有一种,也就是说,只有仁之教义。因为如前所述(2228节),信的一切皆关注仁。仁与信之间的区别只是意愿善事与思想善事之间的区别(因为一个意愿善事的人也思想善事),因而只是意愿与理解力之间的区别。人若反思这个问题,就会知道,意愿是一回事,理解力是另一回事。这在学术界也是众所周知的,并且在那些意愿恶事,却出于思维谈论善事的人身上是显而易见的。谁都能从这些人身上清楚看出,意愿是一回事,理解力是另一回事;因此,人类心智被分成没有构成一个整体的两个部分。然而,人是以这种方式被造的,即:这两个部分应构成一个心智,并且它们之间不应有其它任何区别,打个比方说,只有如同火焰与火焰发出的光之间那样的区别。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就像火焰,一切感知和思维就像这火焰发出的光。因此,爱和仁要构成感知和思维的全部,也就是说,存在于它们的每一个部分里面。被称为信的,是对于爱和仁的本质的感知或思维。
但由于人类开始意愿恶事、仇恨邻舍,并实施报复和残忍行为,最终导致被称为意愿的心智部分完全损毁,所以人们开始区分仁和信,将属于其宗教的一切教义都归于信,并且只以“信”这一个词来称呼它们。最后他们甚至声称,人们仅凭信就能得救,而他们所说的信是指他们的教义。他们说,只要信这些教义,他们就会得救,无论他们如何生活。仁就这样与信分离,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打个比方说,信无非是一种没有火焰的光,就像冬天里的光,这光如此冰冷,以至于地上的植被都枯萎凋亡。而源于仁的信就像春夏时节的光,这光使万物萌芽、开花。
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得知:爱和仁是属天的火焰,而信是这火焰发出的属灵之光。在来世,爱、仁、信也以这种方式呈现给感知和视觉,或说呈现给内眼和外眼,因为在来世,主的属天性质在天使面前显现为一道炽热的光辉,就像那太阳的光辉;而主的属灵性质则显现为这光辉所投射的光。这光辉和光照着属于天使和灵人的爱和仁的生活作用于他们的内层。这就是来世的快乐和幸福及其一切变化的源头。这一切表明唯信得救的断言是怎么一回事。
1542.这些细节和本章接下来的细节在内义上也代表主;它们继续论述主自童年时期起的生命。这从前一章和接下来的章节(1544, 1548, 1556, 1557, 1560节)的阐述和说明,尤其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这是主的圣言,圣言是经由天堂从主那里降下的;因此,若不体现天堂的奥秘,就连一个词的一点一划或说最小部分都不会写在圣言中。凡来自这个源头的东西都不可能具有其它任何性质。前面(1402, 1459-1502节)已经说明,内义论述的是主还是个孩子时所接受的教导。人里面有两种事物会阻碍他变得属天;其中一种属于他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另一种属于意愿部分:属于理解力部分的,是他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所吸收的无用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属于意愿部分的,则是由他所倾向的恶欲产生的享乐或满足。前者和后者都是阻碍他可能到达属天事物的障碍。它们必须首先被抖掉;当它们被抖掉时,他才能第一次被引入属天事物所反射的光中,最终进入属天之光本身。
主因和其他人一样出生,并和其他人一样接受教导,所以也不得不学习记忆知识或事实;这一点由亚伯兰寄居在埃及来代表和表示;空洞的记忆知识或事实最终离开了祂,这一点由“法老吩咐人将亚伯兰和他妻子,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送走了”(参看创世记12:20)来代表。属于心智的意愿部分并构成感官人,或最外在人的感官享乐或满足也离开了祂,这一点在本章由罗得与亚伯兰分离来代表,因为罗得代表感官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