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0.“你真的要把义人和恶人一同毁灭吗”表示主因对人类的爱而悲伤,以及祂出面求情,尽管他们是邪恶的,但良善仍要被赋予他们,或说仍然要有与良善的联结。这从这些话,尤其18:25中的话所闪耀出的爱之热情,以及“义人”和“恶人”的含义清楚可知:18:25说:“你绝不会做这样的事,使义人与恶人一同死亡,让义人与恶人一样。你绝不会这样!审判全地的岂不行公平吗”;“义人”是指良善(参看612, 2235节);“恶人”是“义人”,也就是良善的对立面,因而是指邪恶。本章的这些话和其余的话也清楚表明,这是一种求情。当主在世上,尤其处于一种谦卑状态时,祂为人类求情。因为在这些时候,祂与耶和华说话,如同与另一个人说话,如前所述(1745, 1999, 2004, 2159节)。但在荣耀的状态下,即当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并且本身成为耶和华时,祂没有求情,而是表现出怜悯,并出于自己的神性提供帮助,施行拯救。正是怜悯本身构成求情,因为这就是它的本质。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