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252

2252.“假若那城

2252.“假若那城中间有五十个义人”表示真理有可能充满良善。这从“五十”、“义人”、“中间”和“城”的含义清楚可知:“五十”是指满或全;“义人”是指良善(参看612, 2235节);“中间”是指里面或最深的核心(1074节);“城”是指真理(402节)。因此,“那城中间有五十个义人”在内义上表示真理有可能充满良善在里面或核心处。从字面上无法看出这些话包含这层意义,因为字义上的历史细节会在完全不同的方向上引导心智,或引导它以截然不同的方式去思考;然而,我可以肯定,那些拥有内义的人就是照着这层意义来理解这些话的。此外,那些拥有内义的人也绝不会将数字本身,如此处的“五十”和下面的“四十五”、“四十”、“三十”、“二十”、“十”,理解为数字,而是理解为真实事物或状态,如前所示(482, 487, 575, 647, 648, 755, 813, 1963, 2075节)。
事实上,古人也用数字来区分他们教会的不同状态或阶段;他们计算数字的性质从刚才提到的这些地方的数字的含义清楚看出来。这些人从存在于灵人界中的代表获得数字的含义。在灵人界,凡表现为数字的事物都不是指以数字来确定的某种事物,而是指这个事物或状态本身,这从前面(2129, 2130节)援引的内容,以及2089节关于“十二”表示信的一切事物的论述清楚看出来。接下来的数字也一样。这表明圣言在内义上是何性质。
“五十”之所以表示满或全,是因为这个数字是七乘以七,或四十九之后的数字,因而标志着四十九这个数字的完成,或说完成或满了它。这解释了为何代表性教会在第五十天,就是第七个安息日的次日守满七个安息日的节期,在第五十年守禧年。关于七个安息日的节期,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你们要从安息日的次日,献禾捆为摇祭的那日算起,要满了七个安息日。到第七个安息日的次日,共计五十天,又要将新供物献给耶和华。(利未记23:15-16)
关于禧年:
你要计算七个安息年,就是七次七年。它们便为你成了七个安息年,共是四十九年。你们要以第五十年为圣年,在这地向所有的居民宣告自由。这是你们的禧年。(利未记25:8, 10)
由此明显可知,“第五十个”标志着安息日的全部完成。
此外,凡圣言中提到“五十”的地方,它都表示满了,如利未人从三十岁往上直到五十岁都被数点(民数记4:23, 35, 39, 43, 47; 8:25)。此处“五十”表示任职办事的时期满了,或这段时期的最后状态。申命记:
和少女同寝的那人就要拿五十锭银子给那少女的父亲,那少女要归作他的妻子,他不能休她。(申命记22:29)
此处“五十锭银子”表示全额罚款和全额补偿。撒母耳记下:
大卫给了亚劳拿五十锭银子买了那禾场,在那里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撒母耳记下24:24)
这表示全价全买。又:
押沙龙为自己预备车马,又派五十人在他前头奔走。(撒母耳记下15:1)
列王纪:
亚多尼雅也有车辆、马兵,又有五十人在他前头奔走。(列王纪上1:5)
这表示他们全部的威严和伟大。因为这些人从古人那里获得某些具有代表性和灵义或象征性的数字;这些数字得到他们的尊崇,也是他们的仪式所规定的,但他们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它们表示什么。
同样,由于“五十”表示满或全,这个数字也具有代表性,如前所述,所以在主关于管家的寓言中,“五十”具有同样的含义,管家对那欠油的说:
你欠我主人多少?他说,一百罢特(希腊文:罢特;约等于三十六点三七公升)油。管家对他说,拿你的账,快坐下,写五十。(路加福音16:5-6)
“五十”表示债务的全部清偿。“五十”作为一个数字,的确似乎只意味着一个数字;而事实上,这个数字在内义上处处都表示满或全,如哈该书:
有人来到榨酒池,想从榨酒池中得五十桶,却只有二十桶。(哈该书2:16)
这表示想要满的,却没有太多。如果“五十”不具有这种含义,先知书是不会提到它的。

属天的奥秘 #2657

2657.“把这婢女

2657.“把这婢女和她儿子赶出去”表示纯人类理性的东西要被逐出。这从“赶出去”、“婢女”和“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赶出去”是指逐出;“婢女”(或女仆、女奴)是指对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情感,因而是指它们里面的良善(参看2567节);“儿子”是指属于该理性的真理(参看264, 489, 533, 1147节)。但与这最初或纯粹的人类理性有关的,只是表面的良善和真理。这就是为何“把这婢女和她儿子赶出去”表示纯人类理性的东西要被逐出。我在前面许多地方已经阐述并说明,一旦主的神性理性取而代之,祂的最初理性就被逐出;但由于它是此处专门论述的主题,所以有必要再作一个简短的解释。
凡正在重生的人都有两种理性:第一种在重生之前,第二种在重生之后。重生之前的那种理性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的:感官经验、对公众生活和私人生活的问题的反思、公式化的知识或世俗研究、基于并通过这些知识或研究的推理,以及从信之教义,也就是从圣言所获得的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但那时,所获得的这些东西都没有上升高于外在或肉体记忆的观念,这些观念相对来说都是非常物质化的。因此,那时,凡这理性所思考的东西,都来自这类物质观念,或为了它思考的东西可以同时被内在视觉,或内眼,也就是真正的理解力的眼睛看到或明白,这类事物的表象就以对比或类比的形式被呈现出来。第一种理性(即最初理性),或重生之前的理性就具有这种性质。
但重生之后的理性是由主通过对属灵的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形成的。主以奇妙的方式将这些情感植入第一种理性的真理;那里一致和支持的事物以这种方式被赋予生命。然而,剩下的因没有任何用处而与这些情感分离,直到最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可以说被聚集成捆。凡不一致,并且无法被赋予生命的事物,可以说都随着属灵的良善和真理,连同对它们的情感的生命成长而逐渐被抛到周边。由此明显可知,第二种理性是什么样。
这些事可通过对比树上的果实来说明。开始时,第一种理性好比未成熟的果实,这果实逐渐成熟,直到最后它里面结出种子。当它到达开始与树分离的阶段时,它的状态就完满了(对此,参看2636节)。然而,第二种理性,也就是主赋予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那种理性,也好比这果实,只是现在它在好土里,种子周围的果肉都腐烂了;于是这些种子就从核心或至内在部分中发出来,并生根发芽,然后破土而出,长成一棵新树;新树又逐渐发展,直到最后结出新果实,之后扩展成花园和果园,一切都照着它所接受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来进行(参看马太福音13:31-32; 约翰福音12:24)。
既然例子更令人信服,那么就以人重生之前的自我和重生之后的自我为例。一个人通过上述方法所获得的第一种理性使他相信他凭自己,因而凭他的自我思考真理、实行良善。这第一种理性想不到别的,即便它被教导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主。但当他成年后正在重生时,主所赋予他的第二种理性便使他开始认为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或来自他的自我,而是来自主;尽管他仍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思考真理(参看1937, 1947节)。这时,他越确认或强化这种观念,就越被带入关于这些事的真理之光,直到最后相信,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此时,属于第一种理性的自我逐渐被分离出去,主赋予这人一个天堂的自我,这个自我就成了他的新理性的自我。
另举一例。开始时,第一种理性只知道爱自己、爱世界;尽管它听说天堂之爱是完全不同的,但仍对这爱没有任何概念。在这种情况下,当此人行善时,从中所找到的唯一快乐就是,他认为他赢得了人们的好感,或说人们把他视为基督徒,或他从中获得永生的喜乐。然而,主通过重生所赋予他的第二种理性开始在良善和真理本身中感受到某种快乐,并被这种快乐打动,不是因为他自己的东西,而是因为良善和真理本身。当被这种快乐引领时,他就会唾弃功德的思想,直到最后憎恶它如某种滔天罪行。这种快乐会在他里面逐渐增长,并变成一种蒙福的快乐,在来世则变成一种极乐,并且就是他的天堂本身。由此清楚可知,这两种理性在一个正在重生的人里面是何情形。
然而,要知道,尽管一个人正在重生,但属于第一种理性的每一个细节仍留在他身上。它只是与第二种理性分离了,主以一种最奇妙的方式实现这种分离。但主将祂的第一种理性(即最初理性)完全逐出了,以至于丝毫不留,因为纯人身或人性的东西无法与神性共存。因此,祂不再是马利亚的儿子,而是在两种本质(即人身或人性本质和神性本质)方面都是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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