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252

2252.“假若那城

2252.“假若那城中间有五十个义人”表示真理有可能充满良善。这从“五十”、“义人”、“中间”和“城”的含义清楚可知:“五十”是指满或全;“义人”是指良善(参看612, 2235节);“中间”是指里面或最深的核心(1074节);“城”是指真理(402节)。因此,“那城中间有五十个义人”在内义上表示真理有可能充满良善在里面或核心处。从字面上无法看出这些话包含这层意义,因为字义上的历史细节会在完全不同的方向上引导心智,或引导它以截然不同的方式去思考;然而,我可以肯定,那些拥有内义的人就是照着这层意义来理解这些话的。此外,那些拥有内义的人也绝不会将数字本身,如此处的“五十”和下面的“四十五”、“四十”、“三十”、“二十”、“十”,理解为数字,而是理解为真实事物或状态,如前所示(482, 487, 575, 647, 648, 755, 813, 1963, 2075节)。
事实上,古人也用数字来区分他们教会的不同状态或阶段;他们计算数字的性质从刚才提到的这些地方的数字的含义清楚看出来。这些人从存在于灵人界中的代表获得数字的含义。在灵人界,凡表现为数字的事物都不是指以数字来确定的某种事物,而是指这个事物或状态本身,这从前面(2129, 2130节)援引的内容,以及2089节关于“十二”表示信的一切事物的论述清楚看出来。接下来的数字也一样。这表明圣言在内义上是何性质。
“五十”之所以表示满或全,是因为这个数字是七乘以七,或四十九之后的数字,因而标志着四十九这个数字的完成,或说完成或满了它。这解释了为何代表性教会在第五十天,就是第七个安息日的次日守满七个安息日的节期,在第五十年守禧年。关于七个安息日的节期,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你们要从安息日的次日,献禾捆为摇祭的那日算起,要满了七个安息日。到第七个安息日的次日,共计五十天,又要将新供物献给耶和华。(利未记23:15-16)
关于禧年:
你要计算七个安息年,就是七次七年。它们便为你成了七个安息年,共是四十九年。你们要以第五十年为圣年,在这地向所有的居民宣告自由。这是你们的禧年。(利未记25:8, 10)
由此明显可知,“第五十个”标志着安息日的全部完成。
此外,凡圣言中提到“五十”的地方,它都表示满了,如利未人从三十岁往上直到五十岁都被数点(民数记4:23, 35, 39, 43, 47; 8:25)。此处“五十”表示任职办事的时期满了,或这段时期的最后状态。申命记:
和少女同寝的那人就要拿五十锭银子给那少女的父亲,那少女要归作他的妻子,他不能休她。(申命记22:29)
此处“五十锭银子”表示全额罚款和全额补偿。撒母耳记下:
大卫给了亚劳拿五十锭银子买了那禾场,在那里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撒母耳记下24:24)
这表示全价全买。又:
押沙龙为自己预备车马,又派五十人在他前头奔走。(撒母耳记下15:1)
列王纪:
亚多尼雅也有车辆、马兵,又有五十人在他前头奔走。(列王纪上1:5)
这表示他们全部的威严和伟大。因为这些人从古人那里获得某些具有代表性和灵义或象征性的数字;这些数字得到他们的尊崇,也是他们的仪式所规定的,但他们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它们表示什么。
同样,由于“五十”表示满或全,这个数字也具有代表性,如前所述,所以在主关于管家的寓言中,“五十”具有同样的含义,管家对那欠油的说:
你欠我主人多少?他说,一百罢特(希腊文:罢特;约等于三十六点三七公升)油。管家对他说,拿你的账,快坐下,写五十。(路加福音16:5-6)
“五十”表示债务的全部清偿。“五十”作为一个数字,的确似乎只意味着一个数字;而事实上,这个数字在内义上处处都表示满或全,如哈该书:
有人来到榨酒池,想从榨酒池中得五十桶,却只有二十桶。(哈该书2:16)
这表示想要满的,却没有太多。如果“五十”不具有这种含义,先知书是不会提到它的。

属天的奥秘 #2658

2658.“因为这婢

2658.“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这从“继承产业”、“婢女的儿子”和“我的儿子以撒”的含义清楚可知:“继承产业”是指拥有别人的生命(稍后会解释);“婢女的儿子”是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纯人类理性(参看2657节);“我的儿子以撒”是指真理(即“我的儿子”)和良善(即“以撒”)方面的神性理性(参看2623, 2630节)。“以撒”是指良善方面的神性理性,这一点从“笑”的含义明显可知,以撒因笑得名,“笑”是指对真理的情感,或真理之良善(可参看21:6-7;2640, 2641, 2643节)。由此明显可知,“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纯人类理性不能拥有同样的生命,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清楚看出来,即:神性是生命本身,因而拥有生命在里面;而纯人类理性只是生命的一个器官,因而没有生命在里面。
一旦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它就不再是生命的器官,或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本身,就是属于耶和华自己的那种生命。它通过从自耶和华成孕首先获得这生命,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此被称为“儿子”的,是神性人身或人性(1729, 2159, 2628节)。同一福音书: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又: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但人并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器官或接受者(可参看2021节等)。由此明显可知,当主甚至在其人身或人性方面也变成耶和华时,凡本身并非生命的部分,也就是凡纯人身或人性的部分,都被逐出了。这就是“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这句话的意思。
当论及主时,“继承或承受”在内义上是指拥有父的生命,因而是指在自己有生命;当论及人时,“继承或承受”是指拥有主的生命,也就是从主接受生命,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生命的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而拥有主的生命,或从主接受生命是指以爱和信接受主;那些如此接受主的人因在主里面,是主的,故被称为祂的“继承(或承受)者”和“儿女”。
在旧约圣言中,“继承或承受”不仅论及属天之物或良善,还论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只是属天之物是用这个词来表达的,属灵之物用那个词来表达的。论及良善的那个词可以译为“得以为业”(possess as an inheritance);论及真理的那个词可以译为“继承或承受(为业)”(inherit)。在原文,前一个词直接暗示拥有;而后一个词只是源自拥有这个词;这就是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或良善和真理彼此的关系。在本节,“以撒”代表主的神性理性,或祂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经上使用了一个描述“得以为业”的词,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是唯一的继承(或承受)者和所有者,如祂以比喻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1:33, 37, 38; 马可福音12:7; 路加福音20:14);祂在许多地方都声明,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
在圣言中,当论及人时,“得以为业”和“继承或承受(为业)”表示从主接受生命,因而表示接受永生或天堂,因为只有那些接受主生命的人才接受天堂。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启示录: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启示录21:7)
马太福音: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25:34; 马可福音10:17; 路加福音18:18)
此处天堂被称为“永生”,在别处只简单地被称为“生命”(如马太福音18:8-9; 19:17; 约翰福音3:36; 5:24, 29),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凡接受主生命的人,都在天堂。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36)
此处“得以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承受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以赛亚书:
那信靠我的必承受这地,必得我的圣山为业。(以赛亚书57:13)
摩西五经:
我举手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们领进去,将那地赐给你们为产业。(出埃及记6:8)
从字义上看,这些话表示迦南地要赐给他们为产业,事实上也的确赐给他们了。但从内义上看,它们表示天堂要赐给那些爱主和信主的人,因为正如“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代表主,他们也表示爱本身和信本身,因而表示那些拥有爱和信的人,换句话说,表示那些在主里面的人。马太福音(8:11)提到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与他们在天国一同坐席的许多人也表示这些人,因为在天堂,人们根本不知道亚伯拉罕、以撒或雅各,只知道他们代表并表示什么,就像知道“与他们一同坐席”表示什么一样。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1224, 1264, 1876, 1888节);“迦南地”表示天上的迦南或天堂(1585, 1607, 1866节),也简单地被称为“地”(1413, 1607, 1733, 2571节)。在马太福音也是如此:
温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马太福音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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