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65.“看哪,我虽是尘土炉灰,还敢对我主说话”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对其相对性质的谦卑,这是很明显的。前面数次论述了主处于人身或人性时的状态,或其谦卑的状态,和主处于神性时的状态,或其荣耀的状态。还说明,在谦卑的状态下,祂与耶和华说话,如同与另一个人说话;而在荣耀的状态下,如同与祂自己说话(参看1999节)。由于此处“亚伯拉罕”代表处于人身或人性时的主,如前所述,所以在这种状态下,相对于神性,经上说这人身或人性就是“尘土炉灰”。这也是为何这种状态被称为祂的谦卑状态。谦卑源于自我承认,即承认自己相对来说就是尘土炉灰。人身或人性在此不是指神性人身,而是指主从母亲那里获得的人身或人性;祂完全抛弃了这人身或人性,并披上神性人身以取代之。此处“尘土炉灰”所描述的,正是前一种人身或人性,也就是祂从母亲那里遗传来的人身或人性(可参看前面的阐述,2159节)。
7995.“逾越节的例是这样”表为那些从诅咒和侵扰中被释放的人所立的秩序律法。这从“例”和“逾越节”的含义清楚可知:“例”是指出于秩序的东西,如下文所述;“逾越节”是指主的同在和从诅咒中所得的释放(参看7093e, 7867节)。至于“例”所表示的出于秩序的东西,要知道,吩咐给以色列人的一切条例都是外在形式上的秩序律法,但它们所代表并表示的那些事物却是内在形式上的秩序律法,而秩序律法是源于良善的真理。一切秩序律法的复合整体就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在天堂,主的神性本身就是秩序,神性良善是秩序的内在本质,而神性真理是它的外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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