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69.“祂说,我在那里若找到四十五个,就不毁灭那城”表示如果良善与真理能结合在一起,人类就不会灭亡。这从数字“四十五”的含义清楚可知,“四十五”是指结合。前面已经说明,简单数字在相乘后仍保留其原先的含义;因此,大数字和小数字的含义都是一样的。“四十五”也是如此,这个数字是五和九的乘积;它因是五和九的乘积,故具有与“五”和“九”一样的含义。“五”表示一点,如前所示(649节);“九”表示结合,或结合在一起的东西(2075节);所以此处的意思是:如果良善已经在某种程度上与真理结合。在圣言中,数字表示真实事物,或状态,这从前面关于“五十”的阐述(2252节),以及数字的说明(482, 487, 575, 647, 648, 755, 813, 1963, 1988节)明显看出来。
正因“五”表示一点,“四十五”表示结合,所以本节对这些数字的阐述具有这种性质。也就是说,经上首先说“假若这五十个义人少了五个”,这句话表示若少了些许;然后说“你就因为少了五个而毁灭全城吗”,这句话表示他们会因少了些许而灭亡吗?但此后,由于五表示一点,所以经上没有再用数字五,而是说“我在那里若找到四十五个,就不毁灭那城”,这句话表示如果良善与真理能结合在一起,他们就不会灭亡。经上之所以在此说“四十五”,而不说“五十少了五个”,还因为“五”不仅表示一点(如前所示,649节),还表示分离,这在第一卷已经说明(1686节)。因此,为了可以表示结合,而不是分离,经上就用了四十五这个数字,因为“四十五”表示某种结合,如前所述。因此,就内义而言,一切细节都以一种优美的方式按着它们自己的特定顺序接连而至。
至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这是一个无法以那种大多数人能理解的方式来描述的奥秘。在此仅用几句话解释一下:真理越纯正和纯粹,就越容易充当来自主的良善能被引入的器皿;而真理越不纯正和纯粹,来自主的良善就越难被引入真理。因为它们必须彼此对应,并且两者越彼此对应,就越结合在一起。良善决不能被引入虚假作为接受它们的器皿,邪恶也决不能被引入真理作为接受它们的器皿,因为它们具有相反的特征和性质,这一个会赶走那一个,如同赶走自己的仇敌;事实上,如果它们试图结合在一起,这一个就会吐出那一个;也就是说,良善会吐出邪恶,仿佛它是毒药;而邪恶也会吐出良善,仿佛它是催吐剂。主规定邪恶与良善之间存在这种敌对性,是为了防止它们混在一起的可能性,因为如果它们真的混在一起,人就会灭亡。对骗子和假冒为善的人来说,它们离结合在一起不远了;即便对于他们,主也小心翼翼防止它们结合。这就是为何在来世,骗子和假冒为善者的遭遇比其他任何人的都更可怕。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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