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20.为何与亚伯拉罕在一起的是三位天使,而此处却只有两位天使?这是一个三言两语无法解释清楚的奥秘。但从以下事实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这个奥秘,即:本章论述的主题是审判,也就是对有信之人的拯救和对无信之人的定罪。圣言表明,审判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约翰福音表明,审判属于神性人身: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子”表示神性人身(参看2159节)。约翰福音还表明,审判属于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活动:
我若去,就差保惠师到你们这里来;祂来的时候,就要在罪、公义、审判方面责备世人。(约翰福音16:7-8)
约翰福音同样表明,这神圣活动来自主:
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将受于我的传告出去。(约翰福音16:13, 15)
约翰福音又表明,当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也就是说,主得着荣耀时,这一切就会发生: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2250.“你真的要把义人和恶人一同毁灭吗”表示主因对人类的爱而悲伤,以及祂出面求情,尽管他们是邪恶的,但良善仍要被赋予他们,或说仍然要有与良善的联结。这从这些话,尤其18:25中的话所闪耀出的爱之热情,以及“义人”和“恶人”的含义清楚可知:18:25说:“你绝不会做这样的事,使义人与恶人一同死亡,让义人与恶人一样。你绝不会这样!审判全地的岂不行公平吗”;“义人”是指良善(参看612, 2235节);“恶人”是“义人”,也就是良善的对立面,因而是指邪恶。本章的这些话和其余的话也清楚表明,这是一种求情。当主在世上,尤其处于一种谦卑状态时,祂为人类求情。因为在这些时候,祂与耶和华说话,如同与另一个人说话,如前所述(1745, 1999, 2004, 2159节)。但在荣耀的状态下,即当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并且本身成为耶和华时,祂没有求情,而是表现出怜悯,并出于自己的神性提供帮助,施行拯救。正是怜悯本身构成求情,因为这就是它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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