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321

2321.至于审判属

2321.至于审判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情况是这样:人类不可能得救,除非主降世将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合一,因为主的人身或人性若不变成神性,救恩永远不可能到达人那里(1990, 2016, 2034, 2035节)。那将恶人与善人分开的,就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活动本身,因为恶人如此害怕和畏惧主的神圣,以至于无法靠近它,而是逃得远远的,一头扎进自己的地狱,各自照着自己里面的亵渎而如此行。

属天的奥秘 #9546

9546.“不断朝我

9546.“不断朝我的脸”表由此主与从祂的怜悯流出的平安和天上喜乐的同在。这从“耶和华或主的脸”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或主的脸”是指神性之爱或怜悯的一切赐福或事物,如纯真、平安、喜乐,因而与那些接受它们的人同在的天堂本身。因为“脸”当论及世人和天使时,表示内层,就是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属性,因而爱和由此而来的信的属性(参看1999, 2434, 3527, 3573, 4066, 4796, 4798, 5102, 5165, 5168, 5585, 5592, 6604, 6848, 6849, 9306节)。由此可见“脸”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表示神性之爱或怜悯的事物,因而表示一切属天良善(222, 223, 5585, 93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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