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27.“脸伏于地下拜”表示谦卑。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在过去,尤其在代表性教会,人们弯腰下拜,并把腰弯得如此之低,以至于脸伏于地。原因在于,脸表示人的内层(358, 1999节)。他们之所以俯伏在地,是因为地上的尘土表示亵渎和定罪的东西(278节)。所以他们以这种方式代表这一事实:凭自己,他们是亵渎和被定罪的。这就是为何他们脸伏于地下拜,甚至在尘土和灰中打滚,把尘土和灰撒在头上(可参看耶利米哀歌2:10; 以西结书27:30; 弥迦书1:10; 约书亚记7:6; 启示录18:19等)。
他们通过这些行为来代表真谦卑的状态;这种状态绝无可能存在,除非他们承认凭自己,他们是亵渎和被定罪的,因而凭自己无法仰望主,主那里只有神性和神圣之物。因此,一个人越承认自己是什么样,就越能拥有真正的谦卑,在敬拜时就越感受到爱慕。因为一切敬拜都必包含谦卑;如果敬拜与谦卑分离,爱慕、因而敬拜根本就不存在。
谦卑的状态之所以是敬拜本身至关重要的基本状态,是因为内心越谦卑,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就越止息;它们越止息,良善和真理,也就是仁和信就越从主流入内心。接受良善和真理的主要障碍是自我之爱,因为这爱含有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对那些不尊敬自己之人的仇恨和报复,还含有无情和残忍,因而含有最坏的邪恶;良善和真理绝无可能被引入这些东西,因为它们彼此对立。
2868.“拿鹤的妾名叫流玛”表示既拜偶像,又拥有良善的外邦人或教会之外的人。这从前面的讨论清楚可知,因为由拿鹤的妻子所生的儿子来表示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排在前,而由他的妾所生的儿子来表示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排在后。如前所示,妻子所生的儿子是指教会之外凭良善而处于兄弟情谊的人(2863节);而现在这些儿子是指教会之外既拜偶像,又拥有良善的人。因此,后者不像前者那样合法出生。尽管如此,他们仍是半合法的,因为那时,使女(即女仆或婢女)所生的子女被视为合法,这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雅各的儿子是由使女辟拉和悉帕生的(创世记30:4-12);源于他们的各支派等同于源于利亚和拉结所生儿子的,事实上没有什么区别。然而,从创世记(33:1-2, 6-7)清楚可知,区别还是有的。那时,妻子为生育子女而给丈夫的使女或婢女被称为妾,这从拉结的使女辟拉明显看出来,她还被称为雅各的妾(创世记35:22)。男人从使女(即女仆或婢女)或妾生育子女在当时是允许的,好叫他们可以代表教会之外的人,以及教会之内低阶位的人。经上说,这个妾名叫“流玛”;该名字就与她的本质或性质有关(1896, 2009节),在此是指提升,因为这就是“流玛”这个词的含义。关于教会之外的民族和人民的状态和命运,可参看前文(593, 932, 1032, 1059, 1327, 1328, 1366, 2049, 2051, 2284, 2589-26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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