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27.“脸伏于地下拜”表示谦卑。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在过去,尤其在代表性教会,人们弯腰下拜,并把腰弯得如此之低,以至于脸伏于地。原因在于,脸表示人的内层(358, 1999节)。他们之所以俯伏在地,是因为地上的尘土表示亵渎和定罪的东西(278节)。所以他们以这种方式代表这一事实:凭自己,他们是亵渎和被定罪的。这就是为何他们脸伏于地下拜,甚至在尘土和灰中打滚,把尘土和灰撒在头上(可参看耶利米哀歌2:10; 以西结书27:30; 弥迦书1:10; 约书亚记7:6; 启示录18:19等)。
他们通过这些行为来代表真谦卑的状态;这种状态绝无可能存在,除非他们承认凭自己,他们是亵渎和被定罪的,因而凭自己无法仰望主,主那里只有神性和神圣之物。因此,一个人越承认自己是什么样,就越能拥有真正的谦卑,在敬拜时就越感受到爱慕。因为一切敬拜都必包含谦卑;如果敬拜与谦卑分离,爱慕、因而敬拜根本就不存在。
谦卑的状态之所以是敬拜本身至关重要的基本状态,是因为内心越谦卑,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就越止息;它们越止息,良善和真理,也就是仁和信就越从主流入内心。接受良善和真理的主要障碍是自我之爱,因为这爱含有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对那些不尊敬自己之人的仇恨和报复,还含有无情和残忍,因而含有最坏的邪恶;良善和真理绝无可能被引入这些东西,因为它们彼此对立。
9680.“这帷帐就给你们将圣所和至圣所隔开”表在属灵良善与属天良善之间,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和对主之信的良善,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和相爱的良善。这从“圣”和“至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圣”是指在中间天堂掌权的良善;“至圣”是指在至内层天堂掌权的良善。后一种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和相爱的良善;而前一种良善,即在中间天堂掌权的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和对主之信的良善,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这两种良善,即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的一切说明(参看9670节所提到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在至内层天堂,对主之爱的良善是那里的内在良善,相爱的良善是那里的外在良善。而对邻之仁的良善是中间天堂的内在良善,对主之信的良善是那里的外在良善。这两层天堂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和教会一样。关于教会是内在和外在的,可参看前文(409, 1083, 1098, 1238, 1242, 4899, 6380, 6587, 7840, 8762, 9375节)。
一切良善都是神圣的,一切真理则照拥有良善在里面的程度而为神圣。之所以说良善是神圣的,并来自主,是因为唯独是神圣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祂(9229, 9479节)。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居所被称为“圣所”,盛有法版的柜子被称为“至圣所”。因为法版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自己(9503节),柜子是主所在的至内层天堂(9485节)。主也存在于中间天堂,但更直接、更充分地存在于至内层天堂。因为那些通过爱之良善与主结合的人与祂同在,而那些通过信之真理与主结合的人是与祂同在,但更遥远。在中间天堂,他们通过植入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而与主结合。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在帷帐外的居所被称为“圣所”,在帷帐内的居所被称为“至圣所”。
一切神圣皆来自主,或说主是一切神圣事物的源头,祂是真正的“至圣者”,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下列经文:
为你民已经定了七十个七,要膏至圣者。(但以理书9:24)
启示录:
主阿,谁敢不敬畏你,不荣耀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启示录15:4)
所以主也被称为“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4; 5:19, 24; 10:20; 12:6; 17:7; 29:19; 30:11, 12, 15; 31:1; 37:23; 41:14, 16, 20; 43:3, 14; 45:11; 60:9, 14; 耶利米书50:29; 51:5; 以西结书39:7; 诗篇71:22; 78:41; 89:18; 列王纪下19:22等)。因此,在以色列人当中,凡代表主的东西,或从祂发出的良善和真理被献上之后就被称为“圣”,因为唯独主是神圣的。在圣言中,“圣灵”也是从主发出的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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