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29.“说,看哪,我主啊”表示对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的一种内在承认和肯定,这从刚才所说的承认和谦卑清楚可知。此处接踵而来的是肯定,因为罗得的话,即“看哪,我主啊”是一种肯定。内在肯定是内心的肯定,出现在谦卑中,同时出现在对良善的情感中。而外在肯定是口头上的,有可能出现在一种假谦卑和对良善的一种假情感中;无论谦卑还是对良善的情感,都一点也没有,如在那些为了自己的威望,确切地说,为了自我崇拜或自我吹捧和自己的物质利益而声称信主的人中间的情形。这些人口头上肯定的东西,心里其实是否认的。
经上说“我主”用的是复数形式,原因和前一章说那“三个人”是一样的。正如那里的“三个”表示主的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这里的“两个”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如前所述(2319节)。在教会,众所周知,这些为一;由于他们为一,所以在下文,经上也以单数形式提到他们。如19:17:“领他们出来以后,他说,逃命吧”;19:19:“看哪,你仆人已经在你眼中蒙恩,你又加大你向我所显的怜悯”;19:21:“他对罗得说,看哪,连在这话上我也顾全你的脸面,我不倾覆这城”;19:22:“因为你还没有到那里,我不能作什么”。
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就是耶和华,这一点从前一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这三个人被称为“耶和华”,如18:13:“耶和华对亚伯拉罕说”;18:14:“对耶和华来说,有什么事是稀奇的呢”;18:22:“亚伯拉罕却仍旧站在耶和华面前”;18:33:“耶和华与亚伯拉罕说完了话就走了”。因此,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就是耶和华,如19:24也以这种方式提到它们:“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如雨般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这些话的内义可见于下文 (2443-2447节)。主是耶和华自己,在旧约的历史和预言部分经常被称为“耶和华”(参看1736节)。
真正的教会成员,也就是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都熟知并承认三位一体;但他们仍在主面前谦卑自己,并且只拜祂。这是因为他们知道,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靠近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他们还知道,圣灵所拥有的一切神圣都是从祂发出的。当这种观念存在于他们脑海时,他们只拜祂(一切事物都通过祂而来,并来自祂),因而只拜那一位。他们也不会将其观念分散在三位当中,如教会里面其他许多人惯常所行的那样。
这从来世的许多人身上明显看出来,包括一些学者,他们活在肉身时以为自己比其他人更掌握信之奥秘。在来世,当这些人被检查他们对一位神持有什么样的观念(即是否思想三位非受造者,三位无限者,三位永恒者,三位全能者,三位主)时,显而易见,他们持有三位的观念(因为在来世,各种观念都被交流)。然而,《亚他那修信经》明确说,没有三位非受造者、三位无限者、三位永恒者、三位全能者、三位主,只有一位,这也是真理。所以学者们承认,他们嘴上说的确实是一位神,但想的却是三位;有些学者甚至相信三位。他们说,他们无法在观念上或脑海里将这三位合在一起,而是不得不把他们分开。
其原因在于,一切奥秘,甚至极深的奥秘,都伴随一个观念,因为没有一个观念,就不可能思想、甚至记住任何东西。因此,每个人对于一位神为自己形成哪种思维、因而哪种信仰,在来世如在晴天白日下一样清楚。事实上,在来世,当犹太人听说主就是耶和华,只有一位神时,他们无话可说。但当看到基督徒将其观念分成三位时,他们说,他们自己拜一位神,而基督徒却拜三位。另外,除了那些拥有仁之信的人外,没有人能在观念上将被如此分离的三位合在一起,因为主使这些人的心智适应祂自己。
3812.“拉班对他说,你实在是我的骨肉”表在真理上和良善上的结合。这从“你实在是我的骨肉”的含义清楚可知,“你实在是我的骨肉”是指结合。当提到属于同一家庭,或同宗族,或有某种关系的人时,古人习惯说“我的骨,我的肉”(参看157节);这就为何这句话表示结合。它表示在真理上和良善上的结合,原因在于,一切属灵的结合都通过它们实现,一切属世的结合都与它们相关。此外,“骨和肉”表示人的自我:“骨”表示其认知的自我,“肉”表示其意愿的自我。因此,“骨”表示真理上的自我,因为真理属于认知;而“肉”表示良善上的自我,因为良善属于意愿(148, 149节)。、
关于人的自我,一般来说,自我有两种:一种是地狱的自我,一种是天堂的自我。地狱的自我是人从地狱那里所获得的,而天堂的自我是从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从主那里所获得的。因为一切邪恶和由此衍生的一切虚假,都是从地狱流入的;而一切良善和由此衍生的一切真理都是从主流入的。人们通过信之教义都知道这一点,但几乎不到百万分之一的人相信。因此,人将从地狱所流入的邪恶归给自己,变成自己的,从主所流入的良善打动不了他,因而可以说无法在他里面占据一席之地。人之所以不相信邪恶自地狱流入,良善自主流入,是因为他被自我之爱主宰了;这爱自带这种不信,并且当此人被告知一切事物从其它某个地方流入到他里面时,这爱甚至会勃然大怒。故这就是为何人的整个自我无非是恶的原因(参看210, 215, 694, 731, 874-876, 987, 1023, 1044, 1047节)。但当人被对邻之爱和对主之爱,而不是被自我之爱所主宰时,他就会相信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主;因为这爱自带这种信仰。因此,人从主接受天堂的自我(参看155, 164, 731, 1023, 1044, 1937, 1947, 2882, 2883, 2891)。
在这两种意义上,该自我由“骨和肉”来表示。所以,在圣言中,“骨”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肉”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骨”的这种含义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也必时常引导你,在干旱之地,使你的灵魂满足,骨头强壮;你必像有水浇灌的园子。(以赛亚书58:11)
“使骨头强壮”表给认知的自我带来生命,也就是以聪明启示它。因此,经上说“你必像有水浇灌的园子”,“园子”表示聪明(参看100, 108, 1588节)。又:
那时,你们要看见,心中快乐,你们的骨头必得滋润,像嫩草一样。(以赛亚书66:14)
“骨头必得滋润,像嫩草一样”具有同样的含义。
耶利米哀歌:
拿细耳人比雪纯净、比奶更白;他们的骨头比红宝玉更红,像光润的蓝宝石一样;他们的面貌比黑色更黑,以致在街上无人认识;他们的皮肤紧贴骨头,枯干如同槁木。(耶利米哀歌4:7-8)
“拿细耳人”表属天之人(3301节)。“比雪纯净、比奶更白”表他拥有属天真理。由于这真理源自善之爱,故经上说“他们的骨头比红宝玉更红”。“纯净”和“白”论及真理(3301节),“红”论及良善(3300节),“红宝石”论及源自良善的真理(114节)。“他们的皮肤紧贴骨头”描述了爱之属天事物的一种变化状态,即骨头上没有肉,也就是不再有任何良善,因为那时,一切真理都变得像皮包骨,“枯干如同槁木”。
以西结书:
要向这叛逆之家设比喻对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安上一口锅,放好了,就倒水在锅里;将肉块,就是一切肥美的肉块,腿和肩都聚在其中,拿美好的骨头把锅装满;取羊群中最好的,锅底下还有骨头的炉子,把骨头煮在锅中。(以西结书24:3-5,10)
“锅”表向良善与真理所施的暴力,这就为何它被称为“流人血的城”(24:6)。“将肉块,就是一切肥美的肉块,腿和肩都聚在其中”是指肉,肉表示良善。装满锅的“美好的骨头”表真理,“骨头的炉子”表对真理的情感。“把骨头煮在锅中”表向真理所施的暴力。谁都能看出,这个比喻隐藏着神性奥秘,这些奥秘绝不可能为人所知,除非知道“锅”、“肉块”、“腿和肩”、“美好的骨头”、“骨头的炉子”和“煮”在内义上是什么意思。弥迦书:
你们不当知道公平吗?你们恶善好恶,从他们身上剥皮,从他们骨头上剔肉。吃我民的肉,剥他们的皮,打折他们的骨头,分成块子像要下锅,又像釜中的肉。(弥迦书3:1-3)
此处的含义也一样。
以西结书:
他以耶和华的灵带我出去,将我放在峡谷中,这峡谷遍满骸骨。他对我说,这些骸骨能活过来吗?他又对我说,你向这些骸骨发预言,对它们说,枯干的骸骨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主耶和华对这些骸骨如此说:看哪,我必使气息进入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我必给你们加上筋,使你们长肉,又将皮遮蔽你们,使气息进入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我正说预言的时候,骸骨全都聚起来,一骨对一骨。我观看,看哪,骸骨上面有筋,长了肉,又有皮包在上头;只是它们里面还没有气息,气息进入骸骨,它们便活了,并且用脚站起来。(以西结书37:1, 3-8, 10)
这总体上论及外邦人当中教会的重新建立,具体地论及个体的重生。“枯干的骸骨”表认知的自我,这自我在从主接受良善的生命之前,是没有生命的;但良善的生命使它活过来,或带给它生命。主使骸骨上面所长的肉是指意愿的自我,这自我被称为天堂或属天的自我,因而这肉表示良善。“灵”表主的生命,当这灵流入人的良善,也就是他在自己看来似乎出于其自我所意愿和所行的良善时,在这种情况下,这良善就活过来了,真理也通过这良善活过来了;于是从枯干的骸骨中便造出一个人来。
诗篇:
我的骨头都脱了节,我心变得像蜡,我的骨头,我都能数过。他们在他们中间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诗篇22:14,17-18)
这论及主在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试探;神性真理是主自己的,故被称为“我的骨头”;神性良善也是主自己的,故被称为“我心”。因为“心”表良善(参看3313, 3635节)。由于“骨头”表这些真理,所以数骨头表示想要通过推理和虚假驱散它们,因此经上紧接着说“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因为“外衣”也表真理,不过是更外在的那种(297, 1073, 2576节)。“分外衣,为里衣拈阄”的含义和马太福音(27:35)中的一样。又:
我的灵魂必因耶和华快乐,因祂的救恩高兴。我的骨头都要说,谁能像你?(诗篇35:9-10)
显然,就属灵之义而言,“骨头”表认知的自我。又:
求你使我听到欢喜快乐,使你所压伤的骨头可以踊跃。(诗篇51:8)
“使你所压伤的骨头可以踊跃”表示试探之后藉着真理的重造。
由于“骨头”表示认知的自我,或真理方面的自我,并且就至高意义而言,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主的自我,故经上要求在逾越节,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对此,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应当在一个房子里吃,不可把一点肉从房子里带到外头去。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出埃及记12:46)
另一处:
一点不可留到早晨,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民数记9:12)
就至高意义而言,“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表示不可向神性真理施暴;就代表意义而言,表示不可向与任何良善相联的真理施暴;因为良善的性质和良善的形式都取决于真理,真理是良善的支撑,如同骨头是肉的支撑。
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本身,使死人复活。这一事实由被抛在以利沙的坟墓里,一碰着以利沙的骸骨就复活站起来的那人来代表(列王纪下13:21)。以利沙代表主的神性真理,或圣言(参看2762节)。“骨头”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自我的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到那时,他们必将犹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领的骸骨、祭司的骸骨、先知的骸骨,并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都从坟墓中取出来,抛散在日头、月亮,和天上的万象之下,就是他们从前所喜爱、所事奉的。(耶利米书8:1-2)
以西结书:
我也要将以色列人的尸首放在他们的偶像面前,将你们的骸骨抛散在你们祭坛的四围。(以西结书6:5)
摩西五经:
神领他出埃及,他似乎有野牛之力。他要吞吃做他敌人的列族,折断他们的骨头,用箭射透他们。(民数记24:8)
列王纪:
约西亚王又打碎柱像,砍下木偶,将人的骨头充满了那地方。他将坟墓里的骸骨取出来,烧在坛上,污秽了坛;又将那里邱坛的祭司都杀在坛上,并在坛上烧人的骨头。(列王纪下23:14, 16, 20)
摩西五经:
凡在田野的地面上碰过被刀剑杀的,或是死人,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的灵魂,就要七天不洁净。(民数记 19:16, 18)
由于“骨头”表虚假,“坟墓”表包含它们的邪恶,而伪善或假善就是表面看似良善,内在却因虚假和亵渎的事物而腐烂的邪恶,故主在马太福音中说:
文士和法利赛人,假冒为善的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邪恶。(马太福音23:27-28)
由上述经文明显可知,“骨头”表示认知的自我,无论是真理方面的还是虚假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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