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3.通过记忆知识来探究信的秘密,就像骆驼穿过针眼(马太福音19:24; 马可福音10:25; 路加福音18:25),或一根肋骨控制胸部和心脏的细小纤维那样不可能。感官之物和记忆知识相对于属灵和属天之物来说是粗糙的,事实上要粗糙得多。凡想要探究自然界的无数秘密之人几乎连一个秘密也发现不了,当他开始探究时,就会陷入错误,这是众所周知的。请想想,如果他试图探究属灵和属天生命的秘密,其中为自然界的每一个隐藏部分而存在的秘密就有成千上万个,那么他会遭遇多大的失败呢?
仅举一例来说明。人凭自己只能行恶,并转离主。然而,做这些事的并不是人,而是与他同在的恶灵;其实也不是恶灵,而是他们据为己有的邪恶本身。尽管如此,行恶,转离主,犯有过错的,还是人,尽管他的生命唯独来自主。另一方面,人凭自己不能行善,并转向主;这一切都是天使做的。其实天使也无法做到,唯独主能。然而,人能貌似凭自己行善,并转向主。感官,记忆知识和哲学永远不可能明白这些事实;如果请教这些,它们会直截了当地否认,即便这些事都是真理。这适用于其它一切例子。
综上所述,明显可知,那些在信仰问题上请教感官事物和记忆知识的人不仅会陷入怀疑,还会陷入否认,也就是陷入幽暗,从而陷入各种恶欲。因为当他们相信虚假时,也就实行了虚假。当他们相信属灵和属天之物不存在时,就相信只有肉体和世俗之物存在。所以他们热爱属于自己和世界的一切,恶欲和邪恶本身便以这种方式由虚假产生。
995.“都可作你们的食物”表示人们将在这种享受中所获得的快乐。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每种享受不仅触动人,还像食物一样滋养他、维持他。没有快乐的享受不是享受,而是无生命的东西。享受从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存在并得其名。然而,快乐的性质决定了享受的性质。肉体和感官事物本身完全是物质的,无生命的和死的;但它们从源于按次序排列的内在事物的快乐中获得生命。由此清楚可知,内在事物的生命之性质决定了享受中所固有的快乐之性质,因为快乐拥有生命在里面。只有包含来自主的良善的快乐具有生命,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从良善本身的生命中获得生命。因此,经上在此说“凡活着的爬行物,都可作你们的食物”,也就是说,可作为享受。
有些人认为,想要在来世幸福,就不应沉浸于肉体和感官的享受,而是要放弃这一切。他们声称,追求肉体和世俗的东西会妨碍人,阻止他过属灵的天堂生活。但那些如此思想,并且活在世上时自愿过悲惨生活的人,对事情的真相知之甚少。从来没有人被禁止拥有肉体和感官的享受,也就是拥有土地和财富的享受;在政府担任高级职务的享受;婚姻之爱,以及爱婴儿和儿童的享受;友谊和社交的享受;听觉享受,或甜美歌曲和音乐的享受;视觉享受,或多种多样的美丽事物的享受,如优雅合身的衣服,漂亮精致的房子和家具,美丽的花园,等等,它们的形状和色彩和谐搭配在一起给人带来快乐;嗅觉享受,或馨香气味的享受;味觉享受,或营养美味的食物和饮品的享受;触觉享受。事实上,如前所述,这一切都是来源于内在情感的最外在或肉体情感。
内在情感是活的,都从良善和真理中获得快乐;而良善和真理则从仁和信中获得快乐,仁和信反过来又从主,因而从生命本身那里获得快乐;这就是为何情感和由此而来的享受是活的。由于真正的享受有这样的源头,所以任何人都决不可否认它们。事实上,当它们来自这个源头时,它们的快乐远远超越不是来自这个源头的快乐;相比之下,后一种快乐是污秽的。以婚姻之爱的享受为例,当这些享受来源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时,它们远远超越不是来自这个源头的享受,并且如此超越,以至于那些拥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实际上就住在天堂般的快乐和幸福中,因为它是从天堂降下来的。属于上古教会的人都承认这一点。而通奸者从淫行中所获得的快乐对这些人来说如此可憎,以致他们一想到它就吓得发抖。这清楚表明凡不是从生命的真正源泉,也就是主那里降下来的快乐是何性质。
再说一遍,人决不可否认上述享受;事实上,它们非但不可被否认,反而当来自它们真正的源头时,它们第一次成为真实的享受。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很多人在世时拥有权力、地位和财富,富有肉体和感官的一切享受,如今就在天堂被祝福和幸福的人当中。对他们来说,如今内在的快乐和幸福是活的,因为它们来源于仁之良善和对主的信之真理。由于幸福和快乐来源于仁和对主的信,所以他们从功用的角度,也就是他们的目的来看待他们的一切享受。对他们来说,功用本身最令人快乐,他们的享受中所固有的快乐由此而来(参看945节中所记载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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