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35.“我们要在街上过夜”表示主似乎想基于真理审判,这从“街”和“过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街”,“街”在内义上与“路或道”所表相同,即都表示真理,因为街就是城内的道路,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过夜”在此是指审判,这可从“夜”的含义看出来。前面说明(2323节),“晚上”表示当信开始灭亡时,教会倒数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末后之前的那个状态,还表示在审判之前到来的察罚。由此明显可知,随后到来的“夜”就是当信不复存在,以及审判发生时的末后状态。由此明显可知,“在街上过夜”在内义上表示基于真理审判。
至于审判,它有两种,即:站在良善角度上的审判和站在真理角度上的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这一点从马太福音(25:34-40)很清楚地看出来;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马太福音25:41-46)。从良善受审判的人会得救,因为他们接受良善;而从真理受审判的人会被定罪,因为他们弃绝良善。良善是主的,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并因此得救。而那些在生活、因而在信仰上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属于主,因此不能得救。所以他们照其生活行为、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当照这些受审判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定罪,因为真理是这样:人凭自己只能实行、思想、意图邪恶,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他凭自己就会冲向地狱。
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情况是这样:主若不从良善,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无论多少,都提入天堂;事实上,若有可能,祂会把我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永远不能定任何人的罪。相反,是人定自己的罪,因为他弃绝良善。活在肉身期间,他怎样避开良善,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进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也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定任何人的罪,换句话说,祂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7, 19)
同一福音书: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
另外可参看之前关于该主题的讨论(223, 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258节)。
前面论述审判的地方(2320, 2321节)已经说明,根据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一切审判都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然而,刚才已说明,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从而审判他。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文字上是何性质,即:若不从另一种意义,也就是从内义,就无法理解它。唯独内义说明审判究竟是怎么回事。
2540.“亚比米勒清晨早早起来”表示清晰的感知和从属天良善流出的确认之光,这从“清晨起来”、“亚比米勒”和“早早”的含义清楚可知。“清晨”(或早晨)表示什么,这在前面已经说明(2333, 2405节)。“清晨”在此是指清晰的感知,这一点本身就很明显,也可从整个思路清楚看出来,即:这感知起初是模糊的(2513, 2514节);后来不那么模糊了(2528节)。“亚比米勒”表示关注理性事物的信之教义(参看2509, 2510节)。至于“早早”表示什么,这从“清晨”(或早晨)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由于此处说他“清晨早早起来”,所以这句话不仅表示清晰的感知,还表示从属天良善流出的确认之光;因为真理的确认之光来自属天良善。这一切表明所表示的是这些事,或说这就是含义。
至于内义为何大量论述当主处于人身或人性时,祂所拥有的感知,以及祂对理性之物在信之教义中所扮演的角色的思考,其中一个原因我已经解释了。另一个原因是,天使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思想主在世上生活的各个方面,祂如何脱去人的理性,并凭自己的能力把它变成神性,同时思想当与理性混合时,仁与信的教义是何性质,除此之外还有仰赖这些的更多的事,它们都是教会和人的内层事物。对心思意念都专注于世俗和肉体事物的世人来说,这些事似乎无足轻重,甚至可能毫无用处;而对心思意念都专注于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天使来说,这些事却弥足珍贵;天使对它们的观念和感知是无法形容的。这表明,很多因超出世人的理解而在世人看来无足轻重的事,在天使看来却具有至高的价值,或说天使高度重视很多被世人视为微不足道的事,因为这些事进入天使的智慧之光;而另一方面,有些事因是世俗的,因而在世人的理解范围之内而被世人视为最高价值,但在天使看来却无足轻重,因为这些事在他们的智慧之光以外。天使和世人在圣言内义方面的这种差异出现在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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