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35.“我们要在街上过夜”表示主似乎想基于真理审判,这从“街”和“过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街”,“街”在内义上与“路或道”所表相同,即都表示真理,因为街就是城内的道路,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过夜”在此是指审判,这可从“夜”的含义看出来。前面说明(2323节),“晚上”表示当信开始灭亡时,教会倒数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末后之前的那个状态,还表示在审判之前到来的察罚。由此明显可知,随后到来的“夜”就是当信不复存在,以及审判发生时的末后状态。由此明显可知,“在街上过夜”在内义上表示基于真理审判。
至于审判,它有两种,即:站在良善角度上的审判和站在真理角度上的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这一点从马太福音(25:34-40)很清楚地看出来;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马太福音25:41-46)。从良善受审判的人会得救,因为他们接受良善;而从真理受审判的人会被定罪,因为他们弃绝良善。良善是主的,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并因此得救。而那些在生活、因而在信仰上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属于主,因此不能得救。所以他们照其生活行为、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当照这些受审判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定罪,因为真理是这样:人凭自己只能实行、思想、意图邪恶,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他凭自己就会冲向地狱。
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情况是这样:主若不从良善,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无论多少,都提入天堂;事实上,若有可能,祂会把我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永远不能定任何人的罪。相反,是人定自己的罪,因为他弃绝良善。活在肉身期间,他怎样避开良善,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进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也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定任何人的罪,换句话说,祂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7, 19)
同一福音书: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
另外可参看之前关于该主题的讨论(223, 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258节)。
前面论述审判的地方(2320, 2321节)已经说明,根据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一切审判都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然而,刚才已说明,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从而审判他。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文字上是何性质,即:若不从另一种意义,也就是从内义,就无法理解它。唯独内义说明审判究竟是怎么回事。
4741.“他们就剥了他的外衣”表他们除去并毁灭真理的表象。这从“剥了”和“外衣”的含义清楚可知:“剥了”论及此处“约瑟”所代表的神性真理时,是指除去,以及毁灭;“外衣”因具有各种颜色,故是指真理的表象(4677节)。一旦真理本身被抛弃,除去并毁灭真理表象的事就会发生;因为真理本身会在人的心智中闪耀,无论它如何被除灭,仍会显现,尤其向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显现。那些毁灭真理的人也清楚看见它,所以才努力除去并毁灭它的表象。
举例说明。谁看不出,意愿并行出良善是教会生命的全部精髓?若有人被告知,这就是仁爱,他必定赞同。事实上,凡赞同的人甚至会说,他们知道何为意愿并行出良善,因为这是事关生命的大事。但一涉及出于信仰所赋予的信心思想这个或那个是真的(这是坚持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想要行的),他们就会说,他们不知道意愿并行出良善是什么,因为他们对这一点,如同对消散的烟雾那样没有任何概念。由于唯信和它所赋予的信心在所有认真思考它的人,尤其善人看来就是这样,所以坚持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通过削去接近神性真理或与之邻近的一切观念而除去并毁灭这些表象。这就是剥去约瑟身上的外衣所表示的。
也正是这些人以为那些一旦接受某个信条,无论这个信条是什么,就以各种方式确认之,并利用各种推理使它看似真理的人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有智慧。然而,这决不是智慧人的标志。凡有点聪明才智的人都能如此行,恶人甚至比义人更精通此道。事实上,这也不是理性人的标志;因为理性人可以说能从更高观点看到它是不是被证实的真理,或是不是虚假。他因看到这一点,故视对虚假的确认为毫无意义,荒唐可笑,无论别人如何相信它们是为获得纯粹的智慧而进行角力的结果。简言之,这决不是智慧人的标志,也决不是理性,只不过是能出于虚假确认罢了;因为智慧的标志,以及理性首先是看出某事是真理,然后确认之。也就是说,看见真理就是出于来自主的天堂之光看见;而将虚假看为真理就是出于地狱的昏昧之光看见。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