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95.“我们要毁灭这地方”表示他们所处的邪恶状态会定他们的罪。这从“毁灭”和“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毁灭”在内义上是指因邪恶而灭亡,也就是被定罪,或说邪恶毁灭或定罪;“地方”是指一种邪恶的状态(2393节)。圣言经常说耶和华“毁灭”;但它在内义上是指人毁灭自己,因为耶和华或主不毁灭任何人。但表面上看,似乎是耶和华或主毁灭人,因为祂看见并掌管每一个事物。因此,圣言在许多地方以这些词语说话,好在人们里面维持总体观念,即:一切事物都在祂的视线和监管之下。一旦人们被保持在这种观念中,以后他们就能很容易地接受教导,因为对圣言内义的解释无非是阐明或填充总体观念的细节。
另外一个目的是让那些缺乏爱的人被保持在惧怕中,由此对主心存敬畏,并逃到祂那里寻求拯救。这表明,相信字义不会造成伤害,即便内义教导的是别的东西,只要这种相信是出于简单的心。下文(19:24;2447节)会详述这些要点,在那里,经上说:耶和华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天使因拥有内义而如此远离“耶和华或主毁灭人”这种想法,以至于无法想象这种可能性。因此,当人阅读圣言中的这些和其它类似的话时,字义可以说被抛到脑后,最终变成这种观念:毁灭人的,是邪恶本身;主不毁灭任何人,这从前面给出的例子(1875节)可以看出来。
6315.一个在尘世生活中通过信之良善从感官层面被提升上来的人,会交替处于感官层面的光和更内在层面的光。当他陷入世俗,与靠外在事物来滋养的人相伴,或他沉溺于纯粹的享乐之中时,便活在感官层面。在这种状态下,他会避开,而且反感谈论并思想神和属信仰的事。即便在那种状态下谈论并思想这些事,他也会认为它们一文不值,除非他当下被主提升至更内在的事物。当这个人没有被世俗事物占据,而是处于更内在层面的光时,他就会出于公义和公平进行思考;他若处于还要内在层面的光,就会出于属灵的真理与良善进行思考。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从一种光被提升至另一种光;一开始有邪恶的思维,他就立刻被提升至更内在的光;因为天使就在他身边。我已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因为我经常意识到被提升,同时意识到我的情感和思维方面的状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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