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17.“不要往你身后看”表示他不可关注教义事物,这从城在他身后,山在他前面时“往他身后看”的含义清楚可知。“城”表示教义(402, 2268, 2392节);“山”表示爱和仁(795, 1430节)。这就是意义所在,这一点从19:26的解释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的妻子在他身后回头一看,就变成了一根盐柱。谁都能看出,“在他身后回头一看”这句话包含某个神性奥秘在里面,只是这奥秘隐藏得太深,以至于看不见。因为“在他身后回头一看”似乎根本算不上犯罪,然而却是如此重大的事件,以至于经上说他要逃命,也就是说,他要为他的永生着想,不可在他身后回头看。在下文(2454节)可以看到什么叫关注教义事物;我们在此只说明这些教义事物或教义是什么。
教义有两种,一种教导爱与仁,另一种教导信。主的每个教会在一开始,即还是少女和童女时,只拥有并喜爱仁之教义,因为仁之教义与生活有关。然而,随着时间推移,教会逐渐远离这种教义,直到开始鄙视它,最终弃绝它;这时,它只承认所谓的信之教义。当它将信与仁分离时,这种教义便与邪恶的生活勾结合谋了。
主降临之后的初期(基督)教会,或外邦人的教会就是这种情况。一开始,它只有爱与仁的教义,因为这是主所教导的(参看2371e节)。但主的时代过后,随着爱与仁开始变得冷淡,信之教义逐渐渗透进来;纷争和异端也与该教义一同到来,随着人们越来越倾向于这种教义,纷争和异端逐渐增多。
在大洪水之后到来并遍及众多国家的古教会也是这种情况(2385节)。古教会一开始只知道仁之教义,因为仁之教义关注生活并渗透到生活中;他们通过它关注自己的永恒福祉。然而,一段时间过后,一些人开始酝酿信之教义,并最终将信之教义与仁分离。该教会成员把这样做的人称为“含”,因为他们过着一种邪恶的生活(参看1062, 1063, 1076节)。
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优于其它所有教会,被称为“人”,享有对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感知本身,因而拥有铭刻在他们里面的爱与仁之教义。然而,甚至那个时候也有一些酝酿信的人;当这些人将信与仁分离时,他们就被称为“该隐”,因为“该隐”就表示这种信,而他所杀死的“亚伯”表示仁(参看创世记第4章的解释,324-329, 338-369节)。
这表明教义有两种,一种是仁之教义,另一种是信之教义,尽管这两者本身为一,因为仁之教义就包含信的一切。但当教义只从与信有关的事物中被提取出来时,就说教义有两种,因为信与仁分离了。如今两者被分离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人们完全不知道何为仁爱、何为邻舍。那些只接受信之教义的人只知道对邻之仁就在于把自己的东西给予他人,并怜悯每个人,因为他们将每个人都视为邻舍,无差无别;而事实上,仁爱就是一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包括在他的情感和热情里面,并由此在他的生活里面的一切良善;而邻舍是触动一个人内心的其他人里面的一切良善。因此,邻舍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并且具有各种各样的区别。
例如,一个通过惩恶扬善施行公义和公平的人就拥有仁爱和怜悯。仁爱就存在于对恶人的惩罚中,因为一种强烈的渴望或热情促使那实施惩罚的人纠正受到惩罚的人,同时保护善人,以免这些人在恶人手里受到伤害。他在这个过程中关心那作恶者或他仇敌的福祉,并向那人表达自己的善意,同时关心并渴望其他人和国家的利益;这种关心和渴望就来源于对邻之仁。这同样适用于生活中其它所有良善;事实上,生活的良善若不来源于对邻之仁,是绝无可能存在的,因为仁爱就是良善所关注和要求的。
如前所述,人们对何为仁爱、何为邻舍的观念极其模糊,信之教义已经占据主导地位,显然,仁之教义就成了已经遗失的东西之一。然而,仁之教义却是古教会成员所追求的唯一教义。事实上,他们甚至将所有属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也就是所有处于良善的人都分门别类。他们这样做的时候作了很多区分,还给它们取了名字,称他们为穷人、困苦人、受压迫的、患病的、赤身露体的、饥饿的、口渴的、被囚的或坐监的、寄居的、孤儿和寡妇。他们还称一些人为瘸子、瞎子、聋子、哑巴和残废的等等。在旧约圣言中,主就照着这种教义说话,这解释了为何这些词语如此频繁地出现在旧约中;主自己也照这种教义说话,如在马太福音(25:35-36, 38-39, 40, 42-45)和路加福音(14:13, 21)等等。这就是为何这些名字在内义上具有截然不同的含义。因此,为了恢复仁之教义,蒙主的神性怜悯,后面我会说明这些名字所表示的人都是谁,以及何为仁爱,何为邻舍,包括总体上的邻舍和具体的邻舍。
1904.“亚伯兰的妻子撒莱才取了”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妻子撒莱”。这从“撒莱”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撒莱”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真理,“妻子”是指情感,如前面所解释的(915, 1468节)。有两种情感彼此截然不同,即: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情感。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对真理的情感是领头的,因为他为了良善而对真理拥有情感;不过,一旦他重生,对良善的情感就成了领头的;这时,他对源于良善的真理拥有情感,或说良善赋予他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属于意愿,对真理的情感属于理解力。上古之人可以说在这两种情感之间建立了一种婚姻。他们将良善(或对良善的爱)和真理(或对真理的爱)称为人,称前者为“丈夫”,后者为“妻子”。将良善和真理比作婚姻的做法来源于天上的婚姻。
就本身而言,良善和真理并没有生命,而是从爱或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它们只是生命所使用的工具。因此,产生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爱如何,生命就如何,因为整个生命构成整个爱或情感。这就是为何“妻子撒莱”在真正意义上表示对真理的情感。此处由于直觉(the intellectual,新世纪版本为intuition,即直觉)渴望理性为它的后代,还由于她说的话表达了这种渴望或情感,所以在本节,经上明确说“亚伯兰的妻子撒莱,给了自己的丈夫亚伯兰”;这句话在内义上若不体现这些事,就没有必要重复,因为它本身是多余的。
直觉真理有别于理性真理,理性真理有别于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形式的真理,就像内在之物有别于中间之物,中间之物有别于外在之物一样。直觉真理是内在的,理性真理是中间的,而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是外在的。这些彼此区别极为显著,因为一个比一个更内在。对每个人来说,内在的,或存在于其至内在部分的直觉真理从来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属于他里面的主。主由此流入理性心智,在这里,真理第一次看似人自己的;然后,主通过理性心智流入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由此清楚可知,没有人能貌似凭自己基于直觉真理思考,只能基于理性真理和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思考,因为这些看上去似乎是他的。
当主活在世上时,唯独祂基于直觉真理思考,因为这真理就是祂自己那与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或与神性属天之物结合的神性属灵之物;在这方面,主不同于其他所有人。人绝没有出于神性如同出于他自己那样思考的能力,这种能力也不可能存在于人里面,只存在于从耶和华成孕的主里面。主因出于直觉真理,也就是出于对直觉真理的爱或情感思考,所以也出于这真理渴望理性。这就是为何经上在此说,“亚伯兰的妻子撒莱”(她表示对直觉真理的情感)“取了埃及人夏甲给了自己的丈夫亚伯兰为他的女人”。
此处所隐藏的其它奥秘无法展开并理性解释清楚,因为对于自己里面的内在事物,人住在极大的模糊之中,甚至对这些事物没有一丁点概念。事实上,他将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误认为理性和更高的直觉,不知道这些是不同的事物。事实上,这三者彼此区别如此显著,以至于直觉离了理性也能存在;基于直觉的理性离了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同样能存在。对那些完全沉浸于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人来说,这一点不可避免地看似一个悖论,但却是真理。然而,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在记忆知识形式中的真理,或存在于其心智的知识或事实层级中的真理,也就是说,拥有对它的情感和信靠,除非他拥有理性真理,以便主能流入这理性真理,并通过它从心智的直觉部分流入。这些奥秘只有在来世才能向人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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