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23.“看哪,你仆人已经在你眼中蒙恩”表示由对真理的情感产生的谦卑的状态,“你又加大你向我所显的怜悯”表示由对良善的情感产生的谦卑的外表,这从前面关于恩典和怜悯的阐述清楚可知(598, 981节)。因为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不能足以谦卑到从心里承认一切事物皆出于怜悯;正因如此,他们说“恩典”,不说“怜悯”。事实上,他们里面对真理的情感越少,他们在提到恩典时感受到的谦卑就越少。而另一方面,一个人里面对良善的情感越多,他在提到怜悯时感受到的谦卑就越多。这表明,一个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的崇敬、因而敬拜多么不同于一个处于对良善的情感之人的。为使敬拜可以存在,崇敬必须存在;为使崇敬可以存在,谦卑必须存在;这适用于敬拜的每一个方面。由此明显可知为何此处既提到恩典,也提到怜悯。
3158.“就告诉我;若不然,也告诉我”表示他们自由考虑的状态,这从这些话本身清楚可知。至此的整个讨论清楚表明,本章的字义论述了利百加和以撒订婚和结婚,内义则论述了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因为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是属灵的订婚和属灵的结婚。在这两个层面,自由考虑的状态都是有必要的。人们都知道,订婚和结婚需要自由考虑;但人们却不十分清楚,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也需要自由考虑。这是因为属世人看不见这个过程,并且这种引入和结合是那种无需人的反思就实现的事之一。然而,当人正在被改造和重生时,这种活动每时每刻都在他里面进行;也就是说,当真理正在与良善结合时,他享有一种自由的状态。
只要仔细想想,谁都能知道,任何事物都不会作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存在,除非它形成他的意愿部分。只属于理解力的东西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直到它也变成他意愿的一部分,因为属于意愿的东西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本质存在,而属于理解力的东西则构成那本质存在的显现或实存。只来自理解力的同意不是同意,相反,一切同意都来自意愿。因此,除非属于理解力的信之真理被属于意愿的爱之良善接受,否则它决不是被承认的真理,因而决不是信。为使真理可以被属于意愿的良善接受,自由状态的存在是有必要的。意愿所参与的一切看上去都是自由的;意愿的状态本身就是自由;事实上,我所意愿的,我会选择并渴望,因为我爱它,承认它是良善。由此可见,信之真理决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直到它被意愿接受,也就是被引入那里的良善并与其结合;这一切只有在自由的状态下才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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