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425

2425.“我不能逃

2425.“我不能逃到山上去”表示对他能拥有仁之良善,也就是出于那良善思考和行事的怀疑。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和仁(参看795, 1430节)。
至于这种怀疑,情况是这样:对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来说,对良善的情感就在他们对真理的情感里面。但对良善的这种情感如此模糊、微弱,以至于他们感知不到它,因此不知道对良善的情感是什么、真正的仁爱是什么。他们的确以为自己知道,但却是从真理,因而从记忆知识,而不是从良善本身知道的。尽管如此,只要明白这是真理,他们仍实行仁之良善,不是为了由此获得什么回报,而是出于顺服。他们允许主通过在他们看来是真理的真理把他们从对良善的模糊或黑暗中领出来。例如,他们不知道邻舍是什么,于是就向他们以之为邻舍的每个人行善,尤其向穷人行善,因为这些人由于缺乏世俗的财富而自称穷人;向孤儿寡妇行善,因为他们就是被如此称呼的;向外人行善,因为他们的确是外人;对其他人也是如此。只要不知道穷人、孤儿、寡妇、外人和其他人分别表示什么,他们就会这样做。然而,如前所述,他们对良善的模糊情感就潜藏在他们对表面真理的情感里面,而主便通过对良善的这种情感引导他们去做这些事。因此,他们同时拥有良善在自己内层里面;天使便在这良善里面与他们同在,并在那里以触动这些人内心的真理的表象为乐。
但那些处于仁之良善,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会以区别对待的方式去做这一切事。他们住在光中,而真理之光只来自良善,没有其它源头,因为主通过良善流入。这些人不会仅仅因为他们被称为穷人、孤儿、寡妇和外人就向他们行善,因为他们知道,善人,无论穷富,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是邻舍。由于善人会向其他人行善,所以这些人越向善人行善,就越通过他们而向其他人行善。他们还知道如何区分不同种类的良善,从而区分不同种类的善人。他们称集体利益本身为他们更高等的邻舍,因为它关注更多人的利益。他们承认主在地上的国,也就是教会,是还要更高等的邻舍,要向它行仁爱;而主在天上的国本身甚至比这更高等。但那些把主摆在所有只崇敬主、爱祂胜过一切的人之上的人会从主获得各等邻舍,因为就至高意义而言,唯有主是邻舍。一切良善都是邻舍,只要这良善来自主。
然而,那些朝相反方向去看的人则从自己获得各等邻舍,只承认那些偏袒他们并为他们服务的人为邻舍。他们称这些人,而非其他人为他们的弟兄和朋友,所以他们的区分取决于这个人与他们联系的紧密程度。这一切表明邻舍是什么,即:每个人都照着支配他的爱而成为邻舍;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就是真正的邻舍,只是具有各种各样的区别。因此,他们每个人里面的良善本身才是决定性因素。

属天的奥秘 #1904

1904.“亚伯兰的

1904.“亚伯兰的妻子撒莱才取了”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妻子撒莱”。这从“撒莱”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撒莱”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真理,“妻子”是指情感,如前面所解释的(915, 1468节)。有两种情感彼此截然不同,即: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情感。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对真理的情感是领头的,因为他为了良善而对真理拥有情感;不过,一旦他重生,对良善的情感就成了领头的;这时,他对源于良善的真理拥有情感,或说良善赋予他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属于意愿,对真理的情感属于理解力。上古之人可以说在这两种情感之间建立了一种婚姻。他们将良善(或对良善的爱)和真理(或对真理的爱)称为人,称前者为“丈夫”,后者为“妻子”。将良善和真理比作婚姻的做法来源于天上的婚姻。
就本身而言,良善和真理并没有生命,而是从爱或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它们只是生命所使用的工具。因此,产生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爱如何,生命就如何,因为整个生命构成整个爱或情感。这就是为何“妻子撒莱”在真正意义上表示对真理的情感。此处由于直觉(the intellectual,新世纪版本为intuition,即直觉)渴望理性为它的后代,还由于她说的话表达了这种渴望或情感,所以在本节,经上明确说“亚伯兰的妻子撒莱,给了自己的丈夫亚伯兰”;这句话在内义上若不体现这些事,就没有必要重复,因为它本身是多余的。
直觉真理有别于理性真理,理性真理有别于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形式的真理,就像内在之物有别于中间之物,中间之物有别于外在之物一样。直觉真理是内在的,理性真理是中间的,而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是外在的。这些彼此区别极为显著,因为一个比一个更内在。对每个人来说,内在的,或存在于其至内在部分的直觉真理从来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属于他里面的主。主由此流入理性心智,在这里,真理第一次看似人自己的;然后,主通过理性心智流入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由此清楚可知,没有人能貌似凭自己基于直觉真理思考,只能基于理性真理和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思考,因为这些看上去似乎是他的。
当主活在世上时,唯独祂基于直觉真理思考,因为这真理就是祂自己那与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或与神性属天之物结合的神性属灵之物;在这方面,主不同于其他所有人。人绝没有出于神性如同出于他自己那样思考的能力,这种能力也不可能存在于人里面,只存在于从耶和华成孕的主里面。主因出于直觉真理,也就是出于对直觉真理的爱或情感思考,所以也出于这真理渴望理性。这就是为何经上在此说,“亚伯兰的妻子撒莱”(她表示对直觉真理的情感)“取了埃及人夏甲给了自己的丈夫亚伯兰为他的女人”。
此处所隐藏的其它奥秘无法展开并理性解释清楚,因为对于自己里面的内在事物,人住在极大的模糊之中,甚至对这些事物没有一丁点概念。事实上,他将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误认为理性和更高的直觉,不知道这些是不同的事物。事实上,这三者彼此区别如此显著,以至于直觉离了理性也能存在;基于直觉的理性离了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同样能存在。对那些完全沉浸于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人来说,这一点不可避免地看似一个悖论,但却是真理。然而,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在记忆知识形式中的真理,或存在于其心智的知识或事实层级中的真理,也就是说,拥有对它的情感和信靠,除非他拥有理性真理,以便主能流入这理性真理,并通过它从心智的直觉部分流入。这些奥秘只有在来世才能向人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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