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444

2444.“耶和华将

2444.“耶和华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表示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邪恶和这些邪恶所产生的虚假之人的地狱。这从“如雨般降与”、“硫磺”、“火”、“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含义清楚可知:“如雨般降与”是指被定罪;“硫磺”是指自我之爱的邪恶的地狱;“火”是指稍后所论述的源于这些邪恶的虚假的地狱;“所多玛”是指自我之爱的邪恶;“蛾摩拉”是指源于这邪恶的虚假(参看2220, 2246, 2322节)。
此处还提到“蛾摩拉”,这在本章还是第一次,因为“蛾摩拉”表示来自自我之爱的邪恶的虚假。在教会(此处论述的是它的末期或审判),这种邪恶是良善的主要反对者,它所产生的虚假则是真理的主要反对者。两者如此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以至于凡屈服于这一个的人,也屈服于那一个,事实上在相同的比例和相同的程度上屈服。诚然,这一点似乎不是这样,但在来世却是显而易见的,即便在世上不明显。关于自我之爱及其性质,它所产生的邪恶之大,诸地狱就来源于它,或说是它的产物,可参看前文(693, 694, 760, 1307, 1308, 1321, 1594, 1691, 2041, 2045, 2051, 2057, 2219节)。

天堂与地狱 #2

(上)天堂篇一、

(上)天堂篇

一、主是天堂的神

2.首先,必须知道谁是天堂的神,一切其它事皆取决于此。在整个天堂,唯独主被公认为天堂的神。在那里,众天使照主自己所教导的声称:

祂与父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人看见了祂,就是看见了父;一切神圣事物都从祂那里发出。(约翰福音10:30,35;14:9-11;16:13-15)

我常与天使谈论这个话题,他们一贯声称,在天堂,他们不能将神性一分为三,因为他们知道并察觉,神性为一,这“一”在主里面。他们还说,从这个世界来的教会之人,因持有三位神性存在的观念,故无法被准许进入天堂。因为他们的思维从一位神性存在游荡到另一位神性存在;而在天堂,不可以想三位、说一位。在天堂,每个人都出于自己的思维说话,因为在那里,言语是思维的直接产物,或思维在说话。因此,那些在这个世界将神性一分为三,对每一位都持有不同观念,不能将这个观念在主里面合为一,并专注于它的人就不能被接入天堂。因为在天堂,一切思维都共享,故有人若到了那里仍想三位、说一位,就会立刻被发现,并被拒收。然而,要知道,凡没有将真理与良善,或信与爱分离的人,等到了来世接受教导时,都会接受关于主的天堂观念,即:主是宇宙之神。而对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也就是没有照着真正信仰的戒律生活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

注:在来世,基督徒被检查他们对一位神的观念,结果发现他们却持有三位神的观念(23295256107361073810821节)。在主里面的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在天堂被公认(1415, 1729, 2005, 5256, 9303节)。

属天的奥秘 #1729

1729.“至高神”

1729.“至高神”表示内在人,也就是耶和华。这从前面(1475, 1573:3, 1602, 1707:5, 1725:2节)关于主的内在人的几次阐述清楚可知,即:主的内在人就是耶和华自己;所以主和耶和华父是一样的,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腓力说,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 8-11)
正是主的人性或人身本质被称为“人子”;在试探的争战之后,它也与神性本质合一,以至于它本身也成为耶和华。因此,在天堂,除了主以外,他们不认识别的耶和华父(参看15节)。对主来说,一切都是耶和华;不仅祂的内在人和内层人,还有祂的外在人,包括身体本身。所以唯独祂带着身体升入天堂,这一点从福音书中描述祂复活的地方,以及主自己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你们心里为什么起疑念呢?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脚给他们看。(路加福音24: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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