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44.“耶和华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表示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邪恶和这些邪恶所产生的虚假之人的地狱。这从“如雨般降与”、“硫磺”、“火”、“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含义清楚可知:“如雨般降与”是指被定罪;“硫磺”是指自我之爱的邪恶的地狱;“火”是指稍后所论述的源于这些邪恶的虚假的地狱;“所多玛”是指自我之爱的邪恶;“蛾摩拉”是指源于这邪恶的虚假(参看2220, 2246, 2322节)。
此处还提到“蛾摩拉”,这在本章还是第一次,因为“蛾摩拉”表示来自自我之爱的邪恶的虚假。在教会(此处论述的是它的末期或审判),这种邪恶是良善的主要反对者,它所产生的虚假则是真理的主要反对者。两者如此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以至于凡屈服于这一个的人,也屈服于那一个,事实上在相同的比例和相同的程度上屈服。诚然,这一点似乎不是这样,但在来世却是显而易见的,即便在世上不明显。关于自我之爱及其性质,它所产生的邪恶之大,诸地狱就来源于它,或说是它的产物,可参看前文(693, 694, 760, 1307, 1308, 1321, 1594, 1691, 2041, 2045, 2051, 2057, 2219节)。
十一、正是凭主的神性人身,天堂在整体和部分上才类似一个人
78.正是凭主的神性人身,天堂在整体和部分上才类似一个人。这一点作为一个结论从前面章节的阐述和说明可推知,即:(1)主是天堂的神(2-6节);(2)主的神性构成天堂(7-12节);(3)天堂由无数社群构成,每个社群都是一个较小形式的天堂,每位天使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41-58节);(4)作为一个整体的整个天堂类似一个人(59-67节);(5)天堂的每个社群也类似一个人(68-72节);(6)因此,每位天使显为一个完整的人形(73-77节)。这一切得出一个结论:由于神性构成天堂,所以天堂在形式上必是人。这神性就是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可以看得更清楚,因为我们从《属天的奥秘》一书搜集并整理了相关内容,制成一个概要作为补充放在了本章末尾。主的人身就是神性;如教会中人所认为的,主的人身并非神性,这是不正确的;这一点可从《属天的奥秘》所节选出的那些章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末尾关于主那一章看出来。
10736.后来我意识到,就我的灵而言,我在星空之中,远在我们太阳系之外;这一点能从状态的变化和由此而来的看似持续约十个小时的行程明显可知。我最终听见灵人在我后来所看见的某个星球附近说话。当我接近他们时,在一番交谈过后,他们说,别处的访客有时造访他们;这些访客跟他们谈论神,却混淆了他们的思维观念。他们还向我指出这些访客到来的途径,我由此意识到,他们是属于我们地球的一些灵人。当问他们这些访客以哪种方式混淆他们时,他们回答说,这些访客告诉他们,人们要信分为三个位格的一位神性,但他们仍将这三个位格称作一位神。当他们调查这些访客的思维观念时,这种观念却呈现为彼此不同且分离的三位,而不是从一个进入另一个的连续的三位;在有些人那里则呈现为彼此交谈的三个位格;尽管他们称每个位格为神,并且对每一个都持有不同的观念,但仍说他们是一位神。与我交谈的灵人们怨声载道地说,这些访客他们搞糊涂了,因为他们思想三位,却又说一位;而事实上,他们所说的应该与他们所想的相符。当时,他们也调查了陪同我的那位传教士对一位神和三个位格持守哪种观念。他脑海中的画面描绘了三位神,但他通过把他们从一个继续到另一个而变成一位;然而,他头脑中的观念将这种三位一体表现为一个因是神性故是不可见的实体。当这种观念表现出来时,人们认识到,他只思想父,不思想主,他对一位不可见的神的观念无非是对在其初始中的自然界的观念。因此,自然界至内在的组成部分就是他的神。要记住,在来世,每个人对任何事物的思维观念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每个人的信仰的性质都通过这种呈现被调查。还要记住,每个人对神的思维观念是最重要的观念;如果这些观念是纯正的,与天堂的结合就会通过它们实现,因为是神性构成了天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