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97.本章论述了当主首先在仁与信的教义方面接受教导时,祂的状态。这种状态本身由“加低斯和书珥”来表示;信之教义由“基拉耳王亚比米勒”来表示(1-2节)。一开始,祂认为当请教理性(2节),但最终没有请教它(3-4, 8-9节)。祂这样认为的原因(5-6, 10-13节)。仁与信的教义是属灵的,来自一个属天源头(7节)。这就是祂接受教导的方式;在此期间,一切理性概念和一切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都像一个遮盖物或衣服一样为祂服务(14-16节)。以这种方式教义是完美的(17节)。如果教义来自理性,情况就不同了(18节)。
内 义
696.在来世,每一个事物都以这种方式被平衡:邪恶会自我惩罚。邪恶以这种方式包含自己的惩罚。虚假也一样,它会报应陷入虚假的人。因此,每个人所遭受的惩罚和折磨,都是自己招来的;在这种时候,他将自己暴露给实施这种折磨的魔鬼团伙。主从不将任何人送入地狱,而是想将所有人引离地狱,更不会给任何人造成痛苦。相反,由于恶灵自己闯进来,所以主将所有惩罚和折磨都转化为良善和某种功用。若非主以某种功用为目的,惩罚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主的国是目的和功用的国。然而,地狱里的人所能发挥的功用是最低级的。当他们致力于这些功用时,他们所受的折磨就不会这么大;可一旦完成功用,他们就被送回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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