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500

2500.“亚伯拉罕

2500.“亚伯拉罕从那里向南地迁移”表示主在信之良善与真理上的进展。这从“迁移”和“南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迁移”是指取得进展(参看1457节);“南地”是指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1458节)。关于亚伯拉罕,第12章说他进入埃及时,“又起程,向南方去行进”(创世记12:9-10),这在内义上表示当主还是个孩子时,就由认知构成的记忆知识而言,祂前进到良善和真理(1456, 1459节)。本节说他“向南地迁移”,这表示更进一步、更内在的进展,这次是就信之教义而言,在良善和真理上取得的进展。这就是为何此处用“南地”这个词,因为从严格意义上说,“地”表示教会,教义是为教会而存在的(566, 662, 1066, 2117, 2118节)。
至于总体上主的教导,它的性质从本章的内义很清楚地看出来,即:祂是通过整个一连串的启示,因而通过来自祂自己,也就是来自祂的神性的神性感知和思维被教导的。祂将这些感知和思维植入神性的聪明和智慧,并持续如此行,直到实现祂的人身或人性与神性的完美合一。这种变得智慧的方式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可能的,因为流入主的东西来自神性本身,也就是祂的至内层,因它来自父,祂从父成孕。因此,它来自唯独主所拥有的神性之爱本身,而神性之爱就在于祂渴望拯救整个人类。
一个至今几乎无人知晓的奥秘是,爱本身就含有智慧和聪明在里面;但这些智慧和聪明的性质取决于爱的性质。智慧和聪明之所以在爱里面,是因为一切流注都进入爱,或也可说,进入良善,从而进入人的生命本身。这就是无法形容的天使的智慧和聪明的源头。这也是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之人的智慧和聪明的源头;尽管活在肉身时,他们在自己里面没有感知到这种智慧和聪明,但死后会进入它们,因为它们就存在于爱本身和仁本身里面(参看2494节)。至于主的爱,它无限高于天使所拥有的爱,因为它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祂拥有一切智慧和聪明的最顶点在里面。然而,祂因生而为人,要像其他人一样照着神性秩序发展,所以逐渐把自己引入对这种天赋的使用。通过这种方式,祂就可以将祂的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合一,使祂的人身或人性成为神性,并且靠自己的能力如此行。

属天的奥秘 #3246

3246.“亚伯拉罕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