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04.“寄居在基拉耳”表示由此而来的在信之属灵事物上的教导。这从“寄居”和“基拉耳”的含义清楚可知:“寄居”是指接受教导(参看1463, 2025节);“基拉耳”是指信的属灵之物。创世记的几个地方(如10:19, 26:1, 6, 17, 20, 26)提到基拉耳,它在这些地方表示信。原因在于,基拉耳在非利士境内,而“非利士”表示信之认知的纯记忆知识,或说宗教概念的知识(参看1197, 1198节)。基拉耳也是非利士王所住的地方,这就是为何“基拉耳”表示信本身(1209节)。“基拉耳王”表示信之真理本身,因为“王”在内义上是指真理(1672, 2015, 2069节)。因此,“亚比米勒”表示信之教义,如下文所论述的(2509-2510节)。
一般来说,有信的直觉事物,信的理性事物和信的记忆知识或事实事物,或说有我们通过更高直觉所明白的信之事物,我们理性理解的信之事物,和只是知道的信之事物。三者按照它们从内层到外层的顺序行进。信的至内在事物或方面被称为直觉的;从它们或从那里传下来或发展出来的事物是信的理性事物;从理性事物传下来或发展出来的事物是信的记忆知识或事实事物。用学术术语来说,它们彼此的关系犹如在先之于在后,或也可说,高之于低,或内层之于外层。诚然,在人看来,似乎信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是首先的,然后理性从该知识中生长出来,最后直觉从理性中出来,因为人自童年时期起就是这么发展的。而事实上,更高的直觉不断流入理性,理性不断流入认识的官能或事实层面,尽管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童年时期,这种流注是模糊的;在成年时期,会更明显;最后,当这个人重生时,它就非常清楚了。一旦他重生,这种顺序就非常明显了,在来世则更明显(参看1495节)。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属灵事物”,它们以这种方式分为各个层级,并按这种顺序彼此跟随。信的属灵事物就是源于良善,也就是源于一个属天源头的一切真理。凡从属天之物分支出来的,都是信的一个属灵事物或元素。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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