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26.“我做这事是手洁的”表示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因而出于全部能力,这从“洁”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原文,“洁”是以一个也表示干净和纯洁的词来表达的。“手”论及真理,表示力量,因而表示如此思考的能力(878节)。“我做这事是心正手洁的”之所以表示出于纯真和简单的良善,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因而出于全部能力如此思考,是因为正是纯真使得良善成为良善,正是良善使得真理成为真理。当这些按其适当顺序存在时,如此思考的全部能力也就存在了。显然,这些事就体现在这些话中,因为一颗表示良善的正直、完整或完美的心是不存在的,除非纯真在良善里面(如刚才所述),由此使它成为简单的良善。论及真理的无可指摘、干净或纯洁的手是不存在的,除非良善被包含在真理里面,也如刚才所述;也就是说,除非对真理的情感存在。当思考或思维来自这些事物时,它也来自全部能力或力量;能力或力量同样由“手”来表示(878节)。
10691.“摩西不知道在他与耶和华说话的时候,他的面皮发光”表圣言的内在在其外在里面闪耀,而外在却没有发觉。这从“摩西”的代表,以及“不知道”、“发光”、“皮”、“面”和“说话”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是指包含内在之物的圣言的外在形式(参看10563, 10571, 10607, 10614节);“不知道”是指没有发觉;“发光”是指闪耀,因为摩西的面皮发光是来自内在之物的一种闪耀;“皮”是指真理和良善的外在层面(3540, 5554, 8980节);“面”是指内层事物(参看9546节提到的地方),因此,“面皮发光”表示内层事物在外在之物里面的一种闪耀,在此表示在圣言所取的外在形式,也就是圣言字义里面的一种闪耀,因为摩西代表包含内在之物的圣言的外在形式;“说话”是指流注,因为当论及耶和华时,“说话”就表示流注(可参看2951, 5743, 5797, 7270, 8128, 8660节)。由此明显可知,“摩西不知道在他与耶和华说话的时候,他的面皮发光”表示圣言的内在在其外在里面闪耀,而外在却没有发觉。要知道,圣言的内层在外在之物里面的闪耀是指内在意义在外在意义里面闪耀。因为内在意义不断在外在意义里面闪耀和发光,但只被那些对内在事物拥有情感的人发现。它没有被那些对包含内在之物的外在事物拥有情感的人,也就是那些被称为外在教会成员的人发现。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这层意义与他们同在,感染他们。那些对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在拥有情感的人究竟是谁,那些对含有内在之物在里面的它们的外在拥有情感的人又是谁,可参看前文(10683节)。不过,当人们的兴趣在于没有内在的外在,如以色列民族那样时,他们根本无法忍受内在的任何事物,或它在外在里面的光。这解释了为何在接下来的经文中,经上说,他们害怕挨近摩西,当摩西与他们说话时,就用帕子蒙上脸。内在意义之所以闪耀,是因为诸如存在于天堂中的神性真理在那里,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向天使显为光,还构成天堂之光(关于这个问题,可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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