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526

2526.“我做这事

2526.“我做这事是手洁的”表示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因而出于全部能力,这从“洁”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原文,“洁”是以一个也表示干净和纯洁的词来表达的。“手”论及真理,表示力量,因而表示如此思考的能力(878节)。“我做这事是心正手洁的”之所以表示出于纯真和简单的良善,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因而出于全部能力如此思考,是因为正是纯真使得良善成为良善,正是良善使得真理成为真理。当这些按其适当顺序存在时,如此思考的全部能力也就存在了。显然,这些事就体现在这些话中,因为一颗表示良善的正直、完整或完美的心是不存在的,除非纯真在良善里面(如刚才所述),由此使它成为简单的良善。论及真理的无可指摘、干净或纯洁的手是不存在的,除非良善被包含在真理里面,也如刚才所述;也就是说,除非对真理的情感存在。当思考或思维来自这些事物时,它也来自全部能力或力量;能力或力量同样由“手”来表示(878节)。

属天的奥秘 #5148

5148.“是膳长所

5148.“是膳长所做的工”表照着这种感官能力的各种功用。这从“所做的”和“膳长”的含义清楚可知:“工”是指照着各种功用,如下文所述;“膳长”是指受意愿部分支配的感官能力(参看5078,5082节)。“工”之所以表示功用,是因为它论及意愿部分,或受意愿部分支配的感官部位。凡通过这个感官部位所行,并被称为“工”的,必是有用的。仁爱的一切行为并不是别的,因为仁爱的行为是意愿所做的行为,这些行为是已实现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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