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4.“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这从“杀”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妻子”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2507节)。这是主如此思考的另一个原因,即:在此被称为属天良善的神性良善以一种婚姻,或如同通过婚姻那样与在此被称为属灵真理的神性真理合一(2508节)。神性良善虽以这种方式只与神性真理合一,但仍流入较低真理,并与它们结合,但不是如同通过婚姻那样结合,因为它流入理性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理性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事实上,它也流入感官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说世俗和感官的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这些真理几乎就是谬误或错觉。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参看第一卷,1831-1832节)。这也是主降世的目的,即:为了使神性良善可以与理性真理,以及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世俗和感官的真理结合,从而使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否则神性良善决不能与这些真理结合,但通过主就会有一个结合。
除了这个奥秘外,还有更多奥秘隐藏在“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这句话里面;这句话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其中一个奥秘是:如果人们不尊重属灵真理,那么属天良善也会由此灭亡,因为一旦属灵真理遭到弃绝,属天良善就会灭亡。另外一个奥秘是:除非人们被吩咐要拜父,尽管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并且“人看见了子,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8-12),否则真理就不会被接受。更不有说其它奥秘了。
1055.“就要记念永约”表示以便主能在仁爱中与他同在。这从关于“立约”的含义的阐述和说明清楚可知,即:除了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外,再没有其它“永约”了(665-666, 1025:5, 1038节)。这约是永恒的,因为它从永恒延续到永恒。整个天堂都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整个创造都是如此。因为在自然界,凡不从爱中获得其起源、拥有某种联结或结合之物,无论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都不存在。事实上,一切属世事物都是从某种属灵之物中产生的,属灵之物则是从属天之物中产生的,如前所述(775:2; 880:2-3; 911; 1025:7, 9节)。因此,爱或某种类似爱的东西被植入每一个事物。唯独人没有爱,只有反面,因为人摧毁了自己里面的自然秩序。但当他能够重生,或能够重新恢复秩序并接受相爱时,此处论述的通过仁爱所立的约或结合就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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