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554

2554.“他们必为

2554.“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这从“杀”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妻子”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2507节)。这是主如此思考的另一个原因,即:在此被称为属天良善的神性良善以一种婚姻,或如同通过婚姻那样与在此被称为属灵真理的神性真理合一(2508节)。神性良善虽以这种方式只与神性真理合一,但仍流入较低真理,并与它们结合,但不是如同通过婚姻那样结合,因为它流入理性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理性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事实上,它也流入感官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说世俗和感官的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这些真理几乎就是谬误或错觉。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参看第一卷,1831-1832节)。这也是主降世的目的,即:为了使神性良善可以与理性真理,以及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世俗和感官的真理结合,从而使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否则神性良善决不能与这些真理结合,但通过主就会有一个结合。
除了这个奥秘外,还有更多奥秘隐藏在“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这句话里面;这句话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其中一个奥秘是:如果人们不尊重属灵真理,那么属天良善也会由此灭亡,因为一旦属灵真理遭到弃绝,属天良善就会灭亡。另外一个奥秘是:除非人们被吩咐要拜父,尽管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并且“人看见了子,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8-12),否则真理就不会被接受。更不有说其它奥秘了。

属天的奥秘 #3108

3108.这两节经文

3108.这两节经文论述了将真理引入良善;但对那些心智只被出现在世界之光中的那类事物光照,没有同时被出现在能光照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的天堂之光中的那类事物光照的人来说,这种引入的性质不容易进入他们的思维观念。那些缺乏良善,因而缺乏信仰的人,头脑里只有那些由世界之光的物体形成的观念。他们不知道属灵之物是什么,甚至不知道真正意义上的理性是什么,只知道属世之物,他们将一切都归于这属世之物。这就是为何内义在此所说的关于将真理引入良善的这些事在他们看来,似乎太过于遥远,或太过于牵强,以至于毫无价值。然而,对那些凭天堂之光看见的人来说,这些事却是最珍贵的。
至于将真理引入良善,情况是这样:真理在被引入并正确结合之前,的确存在于人里面,但可以说还没有变成他的,或他自己的。然而,一旦真理被引入他的良善,这真理就变成他自己的了。这时,它就从他的外部记忆中消失了,并进入内部记忆;或也可说,它从属世人或外在人中消失了,进入了理性人或内在人,在那里以这个人自己为衣给自己穿上,并构成他的人性,换句话说,决定了他作为一个人的性质。正与人的良善结合的一切真理都是这种情况;正与他称之为良善的邪恶结合的虚假也是这种情况。不同之处在于,真理打开理性,从而使人变得理性;而虚假关闭理性,使人变得没有理性,尽管那时在笼罩他的黑暗中,他觉得自己似乎比谁都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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