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4.“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这从“杀”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妻子”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2507节)。这是主如此思考的另一个原因,即:在此被称为属天良善的神性良善以一种婚姻,或如同通过婚姻那样与在此被称为属灵真理的神性真理合一(2508节)。神性良善虽以这种方式只与神性真理合一,但仍流入较低真理,并与它们结合,但不是如同通过婚姻那样结合,因为它流入理性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理性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事实上,它也流入感官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说世俗和感官的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这些真理几乎就是谬误或错觉。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参看第一卷,1831-1832节)。这也是主降世的目的,即:为了使神性良善可以与理性真理,以及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世俗和感官的真理结合,从而使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否则神性良善决不能与这些真理结合,但通过主就会有一个结合。
除了这个奥秘外,还有更多奥秘隐藏在“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这句话里面;这句话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其中一个奥秘是:如果人们不尊重属灵真理,那么属天良善也会由此灭亡,因为一旦属灵真理遭到弃绝,属天良善就会灭亡。另外一个奥秘是:除非人们被吩咐要拜父,尽管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并且“人看见了子,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8-12),否则真理就不会被接受。更不有说其它奥秘了。
3224.令人惊讶的是,人还不知道自己的智力部分就沐浴在完全不同于世界之光的一种光中。但事情的真相是这样:对那些生活在世界之光中的人来说,天堂之光仿佛是黑暗;而对那些生活在天堂之光中的人来说,世界之光则仿佛是黑暗。这种不同主要是由于不同的爱,也就是伴随光的不同的热。那些爱自己和爱世界的人仅享有世界之光的热,他们只受邪恶和虚假影响;而这些事物就是那扑灭属于天堂之光的真理的。但那些爱主和爱邻的人享有属于天堂之光的属灵之热,他们受扑灭虚假的良善和真理影响;然而,一种对应关系(与虚假对应)仍存在于这些人当中。
只对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感兴趣,从而受来自邪恶的虚假影响的灵人在来世的确从天堂获得光;然而,他们所获得的光就像沼泽的光,或像燃烧的煤炭或木柴发出的那种光。但天堂之光一靠近,这光就立刻熄灭,变成一片漆黑。生活在这种光中的人都产生幻觉,以为他们在幻觉中所看到的事物是真理;在他们看来,其它东西都不是真理。他们的幻觉还与给予他们强烈快感的肮脏淫秽的物体紧紧绑在一起,所以他们就像精神错乱的疯子那样思考。对于虚假,他们不会推理这些虚假是否正确,而是立刻肯定它们;而对于良善和真理,他们则一直进行推理,直到以否定它们而告终。
来自天堂之光的真理和良善流入内层心智,而这些人的内层心智已经关闭。因此,这光仅流入该心智的周围和外边,并变成这样:它只被在他们看来为真理的虚假调整。只有那些内层心智打开,并接受从主流入的光之人才承认真理和良善。内层心智越打开,真理和良善就越被承认。内层心智只在那些拥有纯真、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里面才打开,在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里面则打不开,除非他们同时过着良善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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