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554

2554.“他们必为

2554.“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这从“杀”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妻子”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2507节)。这是主如此思考的另一个原因,即:在此被称为属天良善的神性良善以一种婚姻,或如同通过婚姻那样与在此被称为属灵真理的神性真理合一(2508节)。神性良善虽以这种方式只与神性真理合一,但仍流入较低真理,并与它们结合,但不是如同通过婚姻那样结合,因为它流入理性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理性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事实上,它也流入感官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说世俗和感官的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这些真理几乎就是谬误或错觉。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参看第一卷,1831-1832节)。这也是主降世的目的,即:为了使神性良善可以与理性真理,以及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世俗和感官的真理结合,从而使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否则神性良善决不能与这些真理结合,但通过主就会有一个结合。
除了这个奥秘外,还有更多奥秘隐藏在“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这句话里面;这句话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其中一个奥秘是:如果人们不尊重属灵真理,那么属天良善也会由此灭亡,因为一旦属灵真理遭到弃绝,属天良善就会灭亡。另外一个奥秘是:除非人们被吩咐要拜父,尽管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并且“人看见了子,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8-12),否则真理就不会被接受。更不有说其它奥秘了。

属天的奥秘 #37

37.至于“光体要作

37.至于“光体要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这句话,它所包含的奥秘比本书所能阐明的还要多,只是没有一个奥秘能从字义上看得出来。现在只能说明一点:属灵和属天事物既总体上,也具体地经历循环变化,好比一天和一年当中所经历的循环变化。一天的循环变化始于早晨,直到中午,然后到晚上,经过黑夜再到早晨。一年的循环变化始于春天,直到夏天,然后到秋天,经过冬天再到春天。这些变化带来气温和日光量的变化,从而带来大地产量的变化。属灵和属天事物上的变化好比这些变化。没有变化和多样性的生命将是单调乏味的,因而毫无生命可言,也不会有对良善和真理的认识或区分,更不用说对它们的任何感知了。这类循环变化在先知书被称为“定例”,如耶利米书:
那白日为光赐下太阳,黑夜为光赐下星月定例的耶和华如此说。这些定例在我面前不可背离。(耶利米书31:35-36)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如此说,若是我立白日黑夜的约不能存住,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耶利米书33:25)
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后面(创世记8:22;933-936节)论述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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