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554

2554.“他们必为

2554.“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这从“杀”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妻子”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2507节)。这是主如此思考的另一个原因,即:在此被称为属天良善的神性良善以一种婚姻,或如同通过婚姻那样与在此被称为属灵真理的神性真理合一(2508节)。神性良善虽以这种方式只与神性真理合一,但仍流入较低真理,并与它们结合,但不是如同通过婚姻那样结合,因为它流入理性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理性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事实上,它也流入感官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说世俗和感官的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这些真理几乎就是谬误或错觉。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参看第一卷,1831-1832节)。这也是主降世的目的,即:为了使神性良善可以与理性真理,以及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世俗和感官的真理结合,从而使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否则神性良善决不能与这些真理结合,但通过主就会有一个结合。
除了这个奥秘外,还有更多奥秘隐藏在“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这句话里面;这句话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其中一个奥秘是:如果人们不尊重属灵真理,那么属天良善也会由此灭亡,因为一旦属灵真理遭到弃绝,属天良善就会灭亡。另外一个奥秘是:除非人们被吩咐要拜父,尽管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并且“人看见了子,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8-12),否则真理就不会被接受。更不有说其它奥秘了。

属天的奥秘 #7766

7766.“我再使一

7766.“我再使一样灾殃临到法老和埃及”表荒凉的最后阶段,也就是诅咒。这从“再一样的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再一样的灾殃”是指荒凉的最后阶段。临到埃及的灾殃表示荒凉的相继状态,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明显看出来。最后阶段是诅咒,即对与仁分离之信的诅咒,这一点从下文可以看出来;因为在埃及杀死长子表示对这信的诅咒;“死亡”是指诅咒,“长子”是指信。当信的事物被用来支持虚假和邪恶时,就说信受到诅咒。当用来支持这些虚假和邪恶时,信的事物就投奔到它们那一边,变成认可它们的一种手段。这就是那些既在教义上,也在生活上将信与仁分离之人的情形。而事实上,这些人没有信,只有诸如对属于信的那类事物的记忆知识,他们把这种知识称为信。这就是被诅咒之信的意思。此外,信的事物与虚假并邪恶已在自己里面结合的人在经历荒凉的各个阶段之后,就会陷入诅咒。对他们的诅咒因他们所散发的腐烂、恶臭而变得可以感知,比那些不具有信之事物的人所散发出来的还要难闻。特殊和一般的情况是一样的;一般来说,如果一个恶灵靠近有仁爱存在的天堂社群,该社群的居民就会明显闻到他所散发的恶臭。他们在特殊情况下也是这样,也就是在诸如属于天堂的那类事物,就是信的事物,与诸如属于地狱的那类事物在一个人里面共存的情况下。由此明显可知,“再使一样灾殃临到法老和埃及”表示荒凉的最后阶段,也就是诅咒。因为“法老”代表那些已经成为侵扰者的人,在此代表那些正受到诅咒的人;“埃及”表示属世心智(5276, 5278, 5280, 5288, 5301, 6147, 62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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