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580

2580.“亚伯拉罕

2580.“亚伯拉罕向神祷告”表示启示。这从“祷告”的含义和“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祷告”当论及主时,是指被启示(参看2535节);“亚伯拉罕”是指主,如前面频繁所示。从字义上看,此处有两个人,即:祷告者和被祷告者,因为经上说:“亚伯拉罕向神祷告。”但从内义上看,此处只有一个人,而不是两个人。启示来自神,或主里面的耶和华,因为主从耶和华成孕。然而,主的人性在何等程度上来自祂的母亲,祂就在何等程度上是另外一个人。对这个问题的解释很难落入世人能理解的观念。它的确能落入呈现在天堂之光中的天使观念,却不容易落入人类的观念,因为人类若不被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光照,就感知不到任何东西。这种解释更无法落入那些视属于天堂之光的一切为幽暗,以至于什么都不是之人的观念。

属天的奥秘 #3393

3393.“亚比米勒

3393.“亚比米勒召了以撒来,说”表示主从教义获得的感知。这从“亚比米勒”和“以撒”的代表,以及“说”的含义清楚可知:“亚比米勒”是指关注理性概念或事物的教义(2504, 2509, 2510, 2533, 3391节);“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如前所述;“说”是指感知(1898, 1919, 2080, 2862节)。由于“亚比米勒”表示现在神性在其中被感知到的教义(3392节),所以亚比米勒也代表该教义方面的主。就至高意义而言,圣言中的每一个事物都关乎主。事实上,主就是教义本身,也就是圣言;祂不仅是至高意义上的圣言,还是内义,甚至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字义代表并表示内义,而内义则代表并表示至高意义。圣言中的每个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本质上都是它所代表或表示的事物,因此是主的神性。因为一个代表只是它所代表的人或物的一个形像,被代表的那个人就呈现在这个形像中。这一点从一个人的言谈举止可以看出来;也就是说,这些言谈举止仅仅是正在这个人里面,也就是在他的思维和意愿里面发生的那些事的形像,以至于言谈举止就是形式上的思维和意愿。倘若从言谈举止中拿走思维和意愿,所剩下的,就只是毫无生命的琐事,完全是非人类的。由此可见圣言的真正性质,即:它是神性,甚至在文字上也是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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