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607

2607.关于历史,

2607.关于历史,除了创世记头几章的历史是虚构的外,其余的历史都是真实的,如第一卷所示。然而,它们虽是真实的历史,却仍有内义,并且在内义上和预言部分一样,唯独论述主。诚然,它们也论述天堂和教会,以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但由于这一切都是主的,所以历史通过它们而专注于主,从而成为圣言的一部分。那里所记载的所有历史事件都是代表,并且描述它们的每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历史事件都是代表,这一点从目前为止关于亚伯拉罕的解释,以及蒙主的神性怜悯,下文所给出的关于以撒,雅各,他的十二个儿子,埃及,百姓在旷野飘流、进入迦南地等等的解释清楚看出来。
描述它们的每个词都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也可从前面提供的证据明显看出来。例如,名字表示真实事物,其中:“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或世俗知识,“亚述”表示理性,“以法莲”表示理解力,“推罗”表示知识或认知,“锡安”表示属天教会,“耶路撒冷”表示属灵教会,等等。一些特定词汇也是如此,如:“王”表示真理,“祭司”表示良善,其余的词也都有它们的内义,如:“国”、“城”、“家或房屋”、“民族”、“人民或百姓”、“园子”、“葡萄园”、“橄榄园”、“金”、“银”、“铜”、“铁”、“鸟”、“兽”、“饼”、“酒”、“油”、“早晨”、“白昼”、“光”。无论在历史书,还是在先知书,这种情况一贯如此,即便它们是由不同的作者在不同时期写下的。如果圣言不是从天而降的,这种一贯性是永远不可能的。由此可见,圣言具有内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可以看出来,即:神的圣言绝无可能论述纯粹的人,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们的后代(这些后代是最坏的民族),以及他们的君王、妻子、儿女、妓女、掠夺等等。这一切就本身而言,在圣言中甚至不值一提,除非他们代表并表示存在于主国度中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才配得上圣言。

属天的奥秘 #10442

10442.“求你记

10442.“求你记念你的仆人亚伯拉罕、以撒、以色列”表为了天堂和教会的缘故。这从“亚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拉罕、以撒、以色列”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而是指祂在天堂和教会的神性。由于主的神性构成天堂和教会,所以这三个名字也表示天堂和教会。在圣言中,这些事物由“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来表示(参看1965, 3305e, 4615, 6098, 6185, 6276, 6589, 6804, 6847节);也由“以色列”来表示(4286, 4570节,以及8805, 9340节提到的地方)。“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清楚看出来:
  我对你们说,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
  此处“与他们一同坐席”表示在主所在的天堂里。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名字不进入天堂,进入天堂的是它们所表示的天上神性事物(10216, 102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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