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09.关于与生活有关的诫命,如十诫,以及律法和先知里的许多诫命,它们因服务于人的实际生活,所以在两层意义上,即在字义和内义上,都是有用的。字义的内容是为了那个时期的百姓和各个人民,他们不理解内在事物。内义的内容则为了天使,天使对外在事物根本不感兴趣。十诫若不包含内义,永远不会以如此大的神迹在西乃山上被颁布,因为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如要孝敬父母、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就连外邦人或非犹太人也知道,并且已经被编入他们的法律。作为人类成员的以色列人无论如何都应当知道它们,无需如此隆重的颁布。但由于如前所述,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要服务于人的生活,并作为内在律法所产生的外在形式(它们彼此对应),所以它们通过如此大的神迹从天堂降到西乃山上。它们的内在意义在天上被说出并听见,而它们的外在意义则在地上被说出并听见。
以这一诫命为例,即:要孝敬父母,使他们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长久。天上的天使将“父母”理解为主;将“地”理解为主的国,那些以爱和信来拜祂的人要作为儿女和继承者永远拥有这国。而世人则将“父母”理解为父母;将“地”理解为迦南地;将“他们的日子长久”理解为他们的寿命。再以不可偷盗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拿走主的任何东西,也不可将公义和功德归于自己。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偷东西。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都是对的。同样以不可杀人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仇恨任何人,不可毁灭一个人里面的任何良善和真理。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杀害他们的朋友。其它诫命也是如此。
10732.“当安息日,不可在你们一切的住处生火”表这时,人自己的爱,就是对自我或世界的爱决不可出现在此人里面来自主的每一个事物中。这从“火”和“以色列人的住处”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参看6832, 7324, 7575, 9141节),在此是指人自己的爱,也就是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这两种爱是一切恶欲,一切邪恶和虚假的源头;“以色列人的住处”是指与一个人同住并来自主的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因为“住处”表示住在一个人里面的内层事物,因而表示那些属于其心智的事物(7719, 7910, 8269, 8309, 10153节),在此表示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以色列人”表示教会(9340节)。由于“火”表示这类事物,故他们被禁止在安息日生火。至于被自己和自己的爱引导,而不是被主引导是怎么回事,可参看前文(10731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