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09.关于与生活有关的诫命,如十诫,以及律法和先知里的许多诫命,它们因服务于人的实际生活,所以在两层意义上,即在字义和内义上,都是有用的。字义的内容是为了那个时期的百姓和各个人民,他们不理解内在事物。内义的内容则为了天使,天使对外在事物根本不感兴趣。十诫若不包含内义,永远不会以如此大的神迹在西乃山上被颁布,因为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如要孝敬父母、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就连外邦人或非犹太人也知道,并且已经被编入他们的法律。作为人类成员的以色列人无论如何都应当知道它们,无需如此隆重的颁布。但由于如前所述,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要服务于人的生活,并作为内在律法所产生的外在形式(它们彼此对应),所以它们通过如此大的神迹从天堂降到西乃山上。它们的内在意义在天上被说出并听见,而它们的外在意义则在地上被说出并听见。
以这一诫命为例,即:要孝敬父母,使他们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长久。天上的天使将“父母”理解为主;将“地”理解为主的国,那些以爱和信来拜祂的人要作为儿女和继承者永远拥有这国。而世人则将“父母”理解为父母;将“地”理解为迦南地;将“他们的日子长久”理解为他们的寿命。再以不可偷盗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拿走主的任何东西,也不可将公义和功德归于自己。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偷东西。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都是对的。同样以不可杀人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仇恨任何人,不可毁灭一个人里面的任何良善和真理。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杀害他们的朋友。其它诫命也是如此。
206.有谁比那些爱自己,同时拥有世俗学问的人更坚信自己的眼睛开了,如神一样知道善恶的呢?然而,又有谁比他们更盲目呢?只是问问他们,就会发现他们甚至不知道灵的存在,更不用说相信了。对于属灵和属天生命的性质,他们则一无所知。他们也不承认永生,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会像动物那样灭亡。他们根本不承认主,只拜自己和自然。他们当中那些想说话更谨慎一点的人则谈到一位统治万有的至高存在,却又不知道该存在是何性质。
这些就是他们的基本假设,他们私下里通过感官事物和记忆知识以多种方式证实这些假设;他们若敢,甚至会在全世界面前如此行。尽管这些人渴望被视为神,或最有智慧的人,但如果你问他们是否知道什么叫没有自我,他们就会回答说,没有自我就是没有存在,他们若丧失自我,就什么都不是。如果你问他们什么叫靠主活着,他们会认为这是一个幻想。如果你问他们是否知道什么叫良心,他们就会说,良心纯粹是幻想物,有助于约束普通老百姓。如果你问他们是否知道什么叫感知,他们只会嗤之以鼻,称其为宗教狂的标志。这就是他们的智慧,这就是那些“眼睛开了”的人,这就是那些为神的人。他们以为诸如此类的假设比白昼还清晰,并以这些假设为起点,由此继续往前走,以这种方式推理信之秘密。其结果除了是黑暗的深渊外,还能是什么呢?这些人比任何人都更是迷惑世人的“蛇”。不过,上古教会的这代后裔还不具有这种性质。本章14-19节经文会论述他们后来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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