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618

2618.“耶和华便

2618.“耶和华便给撒拉作成”表示合一的状态,也就是主的属灵神性在其属天神性里面的合一状态。这从“作成”、“耶和华”和“撒拉”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的神性时,“作成”是指结果的全部实现,因而是指状态;“耶和华”和“撒拉”的含义如刚才所述(2616节)。至于主的属灵神性在其属天神性里面的合一状态,这种合一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该婚姻;而天上的婚姻则是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国。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的国经常被称为“婚姻”,并被比作婚姻。其原因是一个奥秘,即:在主里面,神性良善与真理,并神性真理与良善的婚姻是一切婚姻之爱的源头,并通过婚姻之爱而为一切属天和属灵之爱的源头。隐藏在这些话,即“耶和华按着祂所说的眷顾撒拉,耶和华便照祂所讲的给撒拉作成”里面的进一步的奥秘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因为它们难以形容。事实上,这些话包含主的神性与人身或人性合一的状态本身。主利用天上的各种光将这种状态的表象呈现在众天使眼前,并利用无法描述的代表来说明它们。但这些表象无法呈现在世人面前,因为这将不得不利用诸如属于世界之光的那类物体来实现,而这类物体无法用来表达这些奥秘。实际上,以世俗的词语来描述这类事物只会使它们变得更模糊。

属天的奥秘 #10047

10047.“洒在坛

10047.“洒在坛的周围”表与神性良善结合。这从要洒在坛周围的“血”的含义和“坛”的代表清楚可知:要洒在坛周围的“血”是指神性真理(10026, 10033节);“坛”是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388, 9389, 9714, 9964节)。由此明显可知,“洒在坛的周围”表示使主里面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前面说过,本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之人身的荣耀,在代表意义上是一个人被主重生。关于主之人身的荣耀,这荣耀是通过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实现的。神性良善,就是耶和华在主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一个人里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并通过神性手段,尤其通过试探的争战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祂将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到何等程度,就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到何等程度。这种合一就是将血“洒在坛的周围”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当主在世时,祂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并使它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从而荣耀祂的人身(参看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耶和华祂的父是指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参看9194节所提到的地方)。
  主怎样荣耀祂的人身,就怎样使人重生。因为就人而言,主以良善通过灵魂,也就是通过内在途径流入,以真理通过听觉和视觉,也就是外在途径流入。人停止作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将良善与真理相结合。这时,良善变成对邻之仁和对神之爱的良善,而真理变成信之真理。主以这种方式创造一个新人,或使他重生;因为如前所述,人的重生通过从邪恶与虚假中洁净,以及良善与真理的植入和它们的结合而实现。人的重生,以及至高意义上主之人身的荣耀就是祭牲和燔祭所代表的(10022节)。
  要知道,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在圣体或感恩祭中,同样如此行;但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把血洒在坛的周围代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完全合一,无论在内在人中还是在外在人中;而把血洒在坛的底座上代表仅外在人中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
  对那些已经重生的人来说,结合是外在人中实现的,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话:
  凡洗过澡的人,只需要洗脚就够了,整个人就都干净了。(约翰福音13:9, 10)
  “洗”表示洁净并重生(3147, 9089节);因此,“凡洗过澡的人”表示一个已经洁净并重生的人;“脚”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或说人的属世或外在层面(2162, 3147, 4938-4952, 9406节)。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可参看利未记1:5, 11);在感恩祭中也是(利未记3:2, 8, 13);在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利未记4:7, 18, 25, 30, 34;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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