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21.“怀了孕,生了”表示它存在并显现,也就是说,神性理性从与其属天神性合一的主的属灵神性存在并显现,这从“怀了孕,生了”的含义清楚可知。就圣言的内义而言,所指的,仅仅是属灵和属天的怀孕或分娩(参看2584节)。但此处指的是神性的怀孕和分娩,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变成神性的主的理性;即存在和显现主要适用于祂,也就是主,因为唯独主存在并显现。关于存在和显现,我们可以补充的是:它们似乎几乎一样,其实并不一样。每个人和每个事物都通过怀孕获得存在,但通过出生获得显现;因此,存在先于显现,如同怀孕先于出生。
灵魂是人的存在本身,而感觉能力或肉体是它的显现,因为灵魂在肉体里面显现。属天和属灵之爱是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存在本身;而理性和感觉在充满这爱时,是它的显现。宇宙中的每一个事物都是如此,因为任何事物若没有允许它存在的怀孕和允许它显现的出生,是根本不可能的。这一点也可以用哲学术语来说明,即:每个结果都有它的原因,每个原因都有它的目的。目的是原因的存在,原因是目的的显现。同样,原因是结果的存在,结果是原因的显现。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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