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28.“亚伯拉罕给为他所生的儿子起名”表示该理性的性质是这样:它是神性。这从“亚伯拉罕”的代表,以及“起名”、“儿子”和“为他所生”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拉罕”代表主的属天神性或神性良善,如前面多次论述的;“起名”是指性质或品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节);“儿子”是指理性(参看2623节);“为他所生”是指从神性显现。由此明显可知,“亚伯拉罕给为他所生的儿子起名”表示该理性的性质是这样:它是神性。这几句话向那些拥有内义的人揭示了三个奥秘:第一,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从神性本身显现,如本节进一步所论述的;第二,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不仅从耶和华成孕,还从祂出生,因此就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而言,主被称为“神的儿子”、“独生子”(约翰福音1:14, 18, 50; 3:16, 18, 35-36; 5:19-27; 6:69; 9:35; 10:36; 11:27; 14:13-14; 17:1; 20:31;同样在其它福音书);第三,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就是耶和华的“名”,也就是祂的性质或品质(参看约翰福音12:28)。
1728.“他是祭司”表示爱的神圣,这从圣言中“祭司”的含义清楚可知。主有两个角色,即:君王和祭司。君王或王权表示神圣真理,祭司或祭司职分表示神圣良善。前者是神性属灵的,后者是神性属天的。作为君王,主以神性真理掌管宇宙中的每一个事物;但作为祭司,祂以神性良善掌管每一个事物。神性真理是祂的整个国度无处不在的秩序本身,该秩序的一切律法就是真理,或永恒的真理。神性良善则是该秩序的真正本质,它的每个方面,或每个点都是怜悯。这两者,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都归于主。如果唯独神性真理是祂的,那么没有一个凡人或灵魂能够得救,因为真理会将每个人都判入地狱。但神性良善,也就是怜悯的本质,会将每个人从地狱提升到天堂。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就是犹太教会中君王和祭司所代表的;麦基洗德作为撒冷王和至高神的祭司,也代表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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