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4.在圣言中,“怀孕生子”当按纯粹的灵义来理解;也就是说,“怀孕”表示心之思维和想象,“儿子”表示真理。这从何西阿书清楚可知:
至于以法莲,他们的荣耀必如鸟飞去,放弃生产、子宫和成孕。纵然养大儿子,我却必使他们丧子,甚至不留一个。我离开他们时,他们就有祸了。(何西阿书9:11-12)
此处“以法莲”表示那些拥有聪明,也就是理解真理的人;“儿子”表示真理本身。在何西阿书的别处,同样的话论及以法莲,也就是一个聪明,却变得愚拙的人:
生产的疼痛必临到他身上。他是无智慧之子,因为儿子破开子宫时,他未出现。(何西阿书13:13)
以赛亚书:
西顿哪,你当脸红!因为大海说,就是海上的保障说,我没有受过产痛,也没有生产,没有抚养少男,也没有养大少女。这风声一传到埃及,他们就为推罗的风声而阵痛。(以赛亚书23:4-5)
此处“西顿”表示那些拥有信仰的认知或知识,但通过记忆知识摧毁它们,从而变得不生育的人。
同一先知书:
锡安未曾阵痛,就生产,疼痛未曾临到她,她就产下一个男孩。谁曾听见这样的事?谁曾看见这样的事呢?地岂能一日生产?耶和华说,我既使人临产,岂不让她生产呢?你的神说,我既使人生产,岂能使她闭胎呢?(以赛亚书66:7-9)
这论述的是重生,“儿子”同样表示信之真理。良善与真理因是从天上的婚姻孕育并生出的,故在马太福音被主称为“(儿)子”: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种子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7-38)
得救之信的良善与真理被主称为“亚伯拉罕之子”(约翰福音8:39);因为如前所述(255节),“种”表示信;因此,“种”所出之“子”是信之良善与真理。这也是为何主自己就是“种”,所以祂自称“人子”,也就是教会之信。
418.前一节论述了属于爱的属天事物,本节则论述属于信的属灵事物,这些属灵事物以“竖琴和风琴”来表述。诸如竖琴之类的弦乐器表示信的属灵事物,这一点从许多观点明显看出来。在代表性教会的敬拜中,类似的乐器以及歌唱不代表别的东西。正因如此,才会有如此多的歌者和乐师;这种代表的主要原因是,天上的一切喜乐都会产生心中的欢乐,这种欢乐通过歌唱来表达,其次通过仿效并提升歌唱的弦乐器来表达。心中的每种情感都能产生歌唱,因而产生伴随歌唱的东西。心中的情感是属天的,而由此发出的歌唱是属灵的。
歌唱和类似方法表示属灵之物,这一点通过天使合唱团向我清楚显明:合唱团分为属天的和属灵的两种。属灵的合唱团歌唱时充满活力,歌声好比弦乐器的声音,由此很容易与属天的合唱团区分开来;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此外,上古之人将属天之物归于心,将属灵之物归于肺,由此归于凡涉及肺之物,如歌声之类的,进而归于这类乐器的声音。他们如此行不仅因为心和肺代表一种婚姻,就像爱与信的婚姻,还因为属天天使属于心脏区域,属灵天使属于肺脏区域。在此处的经文中,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这是主的圣言,如果它的信息仅仅是犹八是弹竖琴和风琴者之父,那么圣言毫无生命可言;并且知道这一点对任何人来说都没有什么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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