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649

2649.“给以撒断

2649.“给以撒断奶的那天”表示分离的状态。这从“日子”和“断奶”的含义清楚可知:“日子”是指状态(参看23, 487, 488, 493, 893节);“断奶”是指分离(参看2647节)。从本章第一节开始,经上一直按下列顺序论述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的合一:为了两者的合一,神性在人身或人性里面的存在(21:1);人身或人性在神性里面的存在,因而一种相互合一(21:2,参看2004节);这合一使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21:3);当主活在世上时,这一切逐渐并不断实现(21:4);当理性处于接受的状态时,这一切就开始了(21:5);经上描述了合一状态的性质,以及该状态的奥秘(21:6-7);接下来直到21:12,则论述了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人身或人性的分离;在本节,这种分离由以撒断奶来表示,并以下文夏甲的儿子被赶出家门来代表。由于主的神性与人身或人性,并人身或人性与神性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天上的婚姻来自该婚姻,而天上的婚姻与主的国是一样的,所以经上提到了当以撒断奶时,亚伯拉罕所设摆的“大筵席”,以此表示该婚姻或合一的开始。这“筵席”和“断奶”若不表示某种隐藏的东西,永远不会被提及。
由于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对主一开始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人身或人性的分离,以及最终对它的完全除去,所以要知道,主逐渐并不断(直到当祂得荣耀时的生命最后一刻)将纯人身或人性的东西与祂自己分离,并除去。纯人身或人性的东西就是主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东西,祂将这种东西脱去,直到最后不再是她的儿子,而是神的儿子,不但在成孕时是神的儿子,在出生时也是,从而与父为一,因此就是耶和华自己。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清楚表明,主将从母亲那里获得的整个人身或人性与祂自己分离,并脱去,以至于不再是她的儿子:
酒用尽了,耶稣的母亲对祂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对她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约翰福音2:3-4)
马太福音:
有一个人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想要与你说话。耶稣却回答那告诉祂的人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着祂的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马太福音12:47-50; 马可福音3:2-35; 路加福音8:20-21)
路加福音:
人群中有一个女人提高声音对祂说,怀你的母腹和你所吮吸过的乳房有福了。耶稣却说,那听了神的圣言而遵守的人才有福。(路加福音11:27-28)
此处,当那个女人在谈论祂的母亲时,主在谈论前面引用的经文所提到的人,即:“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这等于说“那听了神的圣言而遵守的人才有福”。约翰福音:
耶稣见祂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你的儿子!然后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从那刻起,那门徒就接她到自己家里去了。(约翰福音19:26-27)
从这些话明显看出,主照着她看见祂在十字架上时所想的而对她说话;即便那个时候,祂也没有称她为母亲,而是叫她“妇人”;祂将母亲这个名转给了门徒所表示的那些人;因此,祂对门徒说:“看,你的母亲。”这个问题从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的话看得更清楚:
耶稣问法利赛人说,论到基督,你们以为怎样?祂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对祂说,是大卫的。耶稣对他们说,那么,大卫在灵里怎么还称祂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凳下?大卫既称祂为主,祂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没有一个人能回答祂一言。(马太福音22:41-46;马可福音12:35-37;路加福音20:42-44)
因此,就肉体而言,祂不再是大卫的子孙。
至于分离并脱去主从祂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人身或人性,必须补充的是,那些对主的人身或人性持守纯肉体的观念,看待它如同看待其他任何人的人身或人性的人并不明白这一点。因此,对这些人来说,这些问题就是一块绊脚石。他们不知道,生命如何,这个人就如何,或我们的生命决定了我们是谁;生命的神性存在,或耶和华,自成孕时就是主的;并且这生命的存在通过合一而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显现。

属天的奥秘 #10047

10047.“洒在坛

10047.“洒在坛的周围”表与神性良善结合。这从要洒在坛周围的“血”的含义和“坛”的代表清楚可知:要洒在坛周围的“血”是指神性真理(10026, 10033节);“坛”是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388, 9389, 9714, 9964节)。由此明显可知,“洒在坛的周围”表示使主里面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前面说过,本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之人身的荣耀,在代表意义上是一个人被主重生。关于主之人身的荣耀,这荣耀是通过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实现的。神性良善,就是耶和华在主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一个人里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并通过神性手段,尤其通过试探的争战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祂将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到何等程度,就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到何等程度。这种合一就是将血“洒在坛的周围”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当主在世时,祂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并使它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从而荣耀祂的人身(参看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耶和华祂的父是指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参看9194节所提到的地方)。
  主怎样荣耀祂的人身,就怎样使人重生。因为就人而言,主以良善通过灵魂,也就是通过内在途径流入,以真理通过听觉和视觉,也就是外在途径流入。人停止作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将良善与真理相结合。这时,良善变成对邻之仁和对神之爱的良善,而真理变成信之真理。主以这种方式创造一个新人,或使他重生;因为如前所述,人的重生通过从邪恶与虚假中洁净,以及良善与真理的植入和它们的结合而实现。人的重生,以及至高意义上主之人身的荣耀就是祭牲和燔祭所代表的(10022节)。
  要知道,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在圣体或感恩祭中,同样如此行;但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把血洒在坛的周围代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完全合一,无论在内在人中还是在外在人中;而把血洒在坛的底座上代表仅外在人中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
  对那些已经重生的人来说,结合是外在人中实现的,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话:
  凡洗过澡的人,只需要洗脚就够了,整个人就都干净了。(约翰福音13:9, 10)
  “洗”表示洁净并重生(3147, 9089节);因此,“凡洗过澡的人”表示一个已经洁净并重生的人;“脚”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或说人的属世或外在层面(2162, 3147, 4938-4952, 9406节)。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可参看利未记1:5, 11);在感恩祭中也是(利未记3:2, 8, 13);在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利未记4:7, 18, 25, 30, 34;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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