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658

2658.“因为这婢

2658.“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这从“继承产业”、“婢女的儿子”和“我的儿子以撒”的含义清楚可知:“继承产业”是指拥有别人的生命(稍后会解释);“婢女的儿子”是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纯人类理性(参看2657节);“我的儿子以撒”是指真理(即“我的儿子”)和良善(即“以撒”)方面的神性理性(参看2623, 2630节)。“以撒”是指良善方面的神性理性,这一点从“笑”的含义明显可知,以撒因笑得名,“笑”是指对真理的情感,或真理之良善(可参看21:6-7;2640, 2641, 2643节)。由此明显可知,“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纯人类理性不能拥有同样的生命,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清楚看出来,即:神性是生命本身,因而拥有生命在里面;而纯人类理性只是生命的一个器官,因而没有生命在里面。
一旦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它就不再是生命的器官,或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本身,就是属于耶和华自己的那种生命。它通过从自耶和华成孕首先获得这生命,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此被称为“儿子”的,是神性人身或人性(1729, 2159, 2628节)。同一福音书: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又: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但人并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器官或接受者(可参看2021节等)。由此明显可知,当主甚至在其人身或人性方面也变成耶和华时,凡本身并非生命的部分,也就是凡纯人身或人性的部分,都被逐出了。这就是“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这句话的意思。
当论及主时,“继承或承受”在内义上是指拥有父的生命,因而是指在自己有生命;当论及人时,“继承或承受”是指拥有主的生命,也就是从主接受生命,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生命的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而拥有主的生命,或从主接受生命是指以爱和信接受主;那些如此接受主的人因在主里面,是主的,故被称为祂的“继承(或承受)者”和“儿女”。
在旧约圣言中,“继承或承受”不仅论及属天之物或良善,还论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只是属天之物是用这个词来表达的,属灵之物用那个词来表达的。论及良善的那个词可以译为“得以为业”(possess as an inheritance);论及真理的那个词可以译为“继承或承受(为业)”(inherit)。在原文,前一个词直接暗示拥有;而后一个词只是源自拥有这个词;这就是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或良善和真理彼此的关系。在本节,“以撒”代表主的神性理性,或祂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经上使用了一个描述“得以为业”的词,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是唯一的继承(或承受)者和所有者,如祂以比喻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1:33, 37, 38; 马可福音12:7; 路加福音20:14);祂在许多地方都声明,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
在圣言中,当论及人时,“得以为业”和“继承或承受(为业)”表示从主接受生命,因而表示接受永生或天堂,因为只有那些接受主生命的人才接受天堂。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启示录: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启示录21:7)
马太福音: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25:34; 马可福音10:17; 路加福音18:18)
此处天堂被称为“永生”,在别处只简单地被称为“生命”(如马太福音18:8-9; 19:17; 约翰福音3:36; 5:24, 29),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凡接受主生命的人,都在天堂。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36)
此处“得以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承受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以赛亚书:
那信靠我的必承受这地,必得我的圣山为业。(以赛亚书57:13)
摩西五经:
我举手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们领进去,将那地赐给你们为产业。(出埃及记6:8)
从字义上看,这些话表示迦南地要赐给他们为产业,事实上也的确赐给他们了。但从内义上看,它们表示天堂要赐给那些爱主和信主的人,因为正如“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代表主,他们也表示爱本身和信本身,因而表示那些拥有爱和信的人,换句话说,表示那些在主里面的人。马太福音(8:11)提到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与他们在天国一同坐席的许多人也表示这些人,因为在天堂,人们根本不知道亚伯拉罕、以撒或雅各,只知道他们代表并表示什么,就像知道“与他们一同坐席”表示什么一样。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1224, 1264, 1876, 1888节);“迦南地”表示天上的迦南或天堂(1585, 1607, 1866节),也简单地被称为“地”(1413, 1607, 1733, 2571节)。在马太福音也是如此:
温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马太福音5:5)

属天的奥秘 #3268

3268.“以实玛利

3268.“以实玛利的长子尼拜约;基达、亚德别、米比衫;米施玛、度玛、玛撒;哈大、提玛、伊突、拿非施、基底玛”表示构成属灵教会,尤其外邦人当中的属灵教会的一切事物。这一点从此处给出名字的这些人的代表清楚可知:其中一些人在圣言的别处,尤其在预言部分再次被提及,如尼拜约、基达、度玛、提玛。在那里,他们表示诸如构成属灵教会,尤其外邦人当中的属灵教会的那类事物。此外,这一点从他们是“十二”个人明显看出来,因为“十二”表示构成信,因而构成教会的一切事物,如下文所示(3272节)。因此,25:16说,他们“作了他们列民的十二首领”。
尼拜约和基达代表那些构成属灵教会,尤其外邦人当中的属灵教会的事物,也就是说,代表属灵教会的良善和源于这些良善的真理,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
成群的骆驼并米甸和以法的独峰驼必遮蔽你,来自示巴的众人都必来到,要奉上黄金乳香,又要宣扬耶和华的赞美。基达一切的羊群必聚集到你这里,尼拜约的公绵羊要服侍你。它们必上我的祭坛蒙悦纳。(以赛亚书60:6-7)
这在至高意义上论及主,在相对意义上论及祂的国度。“基达的羊群”表示属灵良善,因为“羊群”是指属灵良善(参看343, 415, 2566节);“尼拜约的公绵羊”表示属灵真理,因为“公绵羊”是指属灵真理(参看2833节)。
“基达”就是阿拉伯或亚兰伯,这一点从下面的经文明显可知。阿拉伯或亚兰伯因以实玛利的儿子而被称为“基达”,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这两节经文提到的名字是指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民族,它们都以亚伯拉罕的儿子和孙子来命名,如米甸、以法和示巴(对此,参看25:2-4),以及此处的基达和尼拜约。
以西结书:
阿拉伯和基达的一切首领都作你手下的客商,用羊羔,公绵羊,公山羊与你交易。(以西结书27:21)
这论及推罗,也就是那些拥有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人;“推罗”是指这些人(参看1201节)。“阿拉伯”表示属灵良善,“基达的首领”表示属灵真理。“羊羔、公绵羊、公山羊”表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
耶利米书:
你起来上基达去,使东方之子荒废。他们的帐棚和羊群,都要夺去,将幔子和一切器皿,并骆驼为自己掠去。(耶利米书49:28-29)
这论及“基达”和“东方之子”所表示的属灵教会的荒废。“帐棚和羊群”表示该教会的良善,“幔子和器皿”表示该教会的真理。“帐棚和羊群”,以及“幔子和器皿”都表示敬拜的神圣事物;而敬拜的一切神圣事物都关乎良善和真理。
而另一方面,旷野中的阿拉伯人和基达人代表那些因缺乏良善而缺乏真理的人,如以赛亚书:
巴比伦必永远无人居住,阿拉伯人也不在那里支搭帐棚。(以赛亚书13:19-20)
同一先知书:
愿旷野及其城邑,并基达人居住的村庄,都当扬声。(以赛亚书42:11)
耶利米书:
你坐在道旁等候他们,好像一个在旷野的阿拉伯人。(耶利米书3:2)
诗篇:
我有祸了,因为我寄居在米设;我住在基达的帐棚中。(诗篇120:5)
以赛亚书:
底但人的旅行队伍啊,你们必在阿拉伯的森林中过夜。 提玛地的居民哪,拿水来迎口渴的人;拿饼来接逃亡的人。因为他们逃避剑和出了鞘的剑,并弯弓与战争的重灾。主如此对我说,一年之内,照雇工的年数,基达的一切荣耀都必消没。基达人的勇士的弓箭剩下的数目(必稀少)。(以赛亚书21:13-17)
“在阿拉伯的森林中过夜”表示在真理上的荒废;“底但人的旅行队伍”表示那些处于知识或认知的人(3240, 3241e节);“提玛地的居民”表示那些处于简单良善,就是诸如正派的外邦人所拥有的那种良善的人;显然,他们是被称为“提玛”的出身于以实玛利儿子的人。“基达”表示那些处于简单真理的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逃避剑与战争的重灾”;这句话表示他们不会经历试探的争战,因为他们不再处于良善。
耶利米书:
你们且过到基提海岛去察看,打发人基达仔细查考,看曾有这样的事没有?是否有一个民族换了神,其实这不是神。(耶利米书2:10-11)
“基提海岛”表示那些更远离敬拜的人,也就是处于简单良善,并由此处于属世真理的外邦人(1156, 1158节);显然,“基达”也表示这些人。
同一先知书:
我就从耶和华的手中接了这杯,给耶和华所差遣我去的众民族喝,底但,提玛,布斯和一切修剪鬓角的;阿拉伯的众王,住旷野的西方众王。(耶利米书25:17, 23-24)
这也论及属灵教会的荒废;除了其它名字外,这属灵教会还被称为提玛和阿拉伯。由此明显可知,“提玛”和“阿拉伯”一样,表示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然而,众王和城邑被归于阿拉伯,而首领和村庄被归于基达。
除此之外,以赛亚书(21:11)也提到度玛。这些民族之所以表示构成属灵教会的事物,是因为属灵的古教会也存在于他们当中(1238, 2385节);虽然他们的教义和仪式各不相同,但他们仍形成一个教会,因为他们把仁而非信作为本质。然而,随着时间推移,由于仁爱消亡,所以与他们同在的教会的这个特殊特征也消失了。尽管如此,他们继续代表一个教会;只是他们的代表照着一度存在于他们当中的教会形式或方面而各不相同。这就是为何当圣言提到这些民族时,所表示的不是这些民族,仅仅是曾存在于他们当中的教会的总体属性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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