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63.“神对亚伯拉罕说”表示主从神性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历史部分,“说”是指感知,如前面频繁所述。由于感知来自神性,所以经上说:“神对亚伯拉罕说。”神和亚伯拉罕这两个名字都是指主。这表明,构成字义的历史故事将不同的观念分开,但内义却把它们合而为一,这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就文字的历史意义而言,有两个人在彼此交谈,即神和亚伯拉罕;但就内义而言,只有一人,即神性方面的主。这也表明,在字义上为三人的,在内义上为一人;如父、子、圣灵,他们不是三位神,而是一位神。此外,整个三位一体完全存在于主里面;也就是说,父在祂里面,如祂自己所说的(约翰福音10:38; 14:10-11, 20),圣灵来自祂,也如祂所说的。
1318.“现在他们想要做的一切事,就没有什么可拦阻他们了”表示除非他们的状态现在改变,这从下文清楚看出来。圣言的内义具有这种性质:它不断关注接下来的事,以及结论,尽管这在字义上并不那么明显。至于前面所描述的那种人,他们想要做的事,没有什么可拦阻他们了,除非他们的状态改变。不过,他们的状态确实改变了,这一事实从下文清楚看出来。思想做某事无非是意图,也就是目的。人所关注的目的永远无法被阻止,也就是改变,除非他的状态改变。因为目的是一个人的实际生命,如前所述。当状态改变时,目的也就改变了;而思维则随目的一道改变。至于发生在该教会成员当中的状态改变是何性质,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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