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79.“夏甲就走了,在别是巴的旷野飘荡”表示在信之教义上四处游荡的状态,或说困惑地游荡在信之教义当中的状态。这从“走了,在旷野飘荡”和“别是巴”的含义清楚可知:“走了,在旷野飘荡”是指一种游荡的状态,或一种困惑游荡的状态;“别是巴”是指信之教义,如本章末尾所述(2723节),在那里,经上说,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在别是巴立了约(21:32),亚伯拉罕在别是巴种植小树林(31:33)。本节描述了那些正在被改造之人的状态一开始是何性质,即:他们四处游荡,被带入各种错误。因为主让他们多多思考永生,从而多多思考信之真理;但他们出于自我去思考,如前所述,所以只能在教义和生活上四处游荡。凡从童年早期就灌输给他们的东西,或别人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的东西,或他们自己想出来的东西,他们都当作真理;完全没有考虑到,他们没有意识到的各种情感在误导他们。这些人就像尚未成熟的果实,不能瞬间发展出它的形状、美丽和味道。他们又像幼苗,不能瞬间开花抽穗。然而,那时进入的观念虽然大部分是错的,但仍能促进成长;后来,当这些人正在被改造时,这些错误观念部分被分离出去,部分用来可以说将营养和汁液注入后续生命。这些反过来又能部分适合主随后植入良善和真理,部分适合为属灵事物充当终级层面,或说最终接收的土地。因此,它们不断充当改造的手段;这些手段形成一个有序的连续不断的链条。因为对人来说,主预见一切,甚至最小细节,并为他将来直到永恒的状态而提供这一切。主为了人的福祉而尽可能地在此人允许自己被祂引导的程度内这样做。
9298.“不可将我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献上”表由教会的真理所产生的对主的敬拜决不能与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混在一起。这从“献”、“祭牲”、“有酵之物”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献”和“祭牲”是指对主的敬拜(参看922, 923, 2180, 2805, 2807, 2830, 3519, 6905, 8680, 8936节);“有酵之物”是指被歪曲的某种事物和邪恶所产生的虚假(2342, 7906, 8051, 8058节);“血”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教会的真理(4735, 6978, 7317, 7326, 7846, 7850, 7877, 9127节)。由此明显可知,“不可将我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献上”表示由教会的真理所产生的对主的敬拜决不能与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混在一起。至于何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何为非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可参看前文(1679, 2408, 4729, 6359, 7272, 8298, 9258节)。
源于良善的真理,就是教会的真理,之所以决不能与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混在一起,是因为它们完全不一致。它们是对立面,这会造成冲突,结果,要么良善灭亡,要么邪恶逃跑;因为良善来自天堂,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而来;邪恶来自地狱。诚然,真理存在于恶人身上,虚假也存在于善人身上;但与恶人同在的真理只要仅仅在记忆中,作为手段服务于邪恶,就不会与他们里面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混在一起。只要是这样,真理就没有生命。不过,如果真理被歪曲以至于支持邪恶,这也是由错误解读造成的,那么它们就会混在一起。这会导致对真理的亵渎。关于这种亵渎的性质,可参看前文(1008, 1010, 1059, 1327, 1328, 2051, 2426, 3398, 3399, 3402, 4289, 4601, 6348, 6959, 6960, 6963, 6971, 8394, 8943, 9188节)。
不可和有酵之物一同献上,这一事实从以下关于连同祭物一同烧在坛上的素祭的律法明显看出来,摩西五经论到这条律法说:
凡献给耶和华的素祭都不可有酵;任何酵与蜜,你们都不可焚烧作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利未记2:11)
由此明显可知,这条律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这也解释了为何经上说“祭牲的血”,而不说“祭牲”;因为“血”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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