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04.“给孩子喝”表示在属灵事物上所给予的教导。这从“给喝”和“孩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给喝”是指在真理上给予教导;“孩子”是指真理方面的属灵层(参看2697节)。这种状态,也就是本节所论述的教导的状态,是那些从荒废或荒凉中出来之人的第三个状态。因为当进入光照,或天堂之光的状态时(参看21:18;2699节),他们就处于对认识并学习真理的情感,或说他们就想认识并学习真理;当处于这种情感,或说这就是他们所想要的时,他们很容易,可以说自动吸收真理。世人从主的圣言或教义学习、接受这些真理;而天上的人则从天使那里学习、接受它们;对天使来说,再没有什么比教导新来的姐妹弟兄,赋予他们构成天堂秩序,从而通向主的真理和良善更让他们极为快乐和幸福的了。
1054.“我看见它”表示他是能重生的那种。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看见”某人表示知道他是什么样,或说知道他的性质。因为主自永恒就知道所有人,没有必要去看任何人是什么样。当人是能重生的那种时,经上就会说主“看见”他,也说主向他“仰脸”。但当他不能重生时,经上就不说主看见他,或向他仰脸,而是说主向他“转眼或掩面”,尽管转离的不是主,而是人。因此,14节论述了整个人类,其中许多人是无法重生的;在这一节,经上没有说“我”看见云中之弓的时候,而是说“弓必现在云中”的时候。这适用于主“看见”,如同适用于祂“记念”一样;“记念”在内义上表示怜悯(对此,参看840, 1049; 以及6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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