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706

2706.“神与这孩

2706.“神与这孩子同在”表示主与属灵人同在,这从“神与某人同在”和“孩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神与某人同在”表示主的存在,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事实上,主与每个人同在,因为生命没有其它源头,并且祂掌管生命的每一个最小细节,甚至掌管最坏的人和地狱本身里面的最小细节;只是祂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照着对祂生命的接受而如此行,或说主同在的性质照着对祂生命的接受方式而各异。对那些以错误的方式接受主的良善和真理之爱的生命,并将其扭曲为邪恶和虚假之爱的人来说,主是存在的,并尽可能地将他们的目的转向良善。但在这种情况下,主与他们的同在被称为“不存在”;事实上,他们的邪恶越远离良善,他们的虚假越远离真理,这种“不存在”就越大。然而,对那些接受主的良善和真理之爱的生命之人来说,可以说祂是存在的;事实上,他们越接受,这种存在就越大。主的存在好比太阳,太阳照着对它的接受而以它的热和光存在于世上的植被中。至于“孩子”表示真理方面的属灵层,这在前面已经说明(2697, 2704节)。但他在此表示属灵人,因为他代表属灵教会成员,也代表属灵教会本身,并且在普遍意义上代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当我说某人表示某种属灵事物,如此处“孩子”表示真理方面的属灵层时,那人必然也表示属灵人,因为属灵之物若没有一个拥有它的主体,是不可能存在的。这同样适用于从抽象意义上所论及的其它一切事物。

属天的奥秘 #2544

2544.创世记20

2544.创世记20:9.亚比米勒召了亚伯拉罕来,对他说,你对我们作的是什么事?我犯什么罪得罪了你,你竟给我和我的国招来大罪?你向我行了不该行的事了。
“亚比米勒召了亚伯拉罕来,对他说”表示主出于信之教义的思考;“你对我们作的是什么事?我犯什么罪得罪了你”表示为这样思考而自责;“你竟给我和我的国招来大罪”表示由此将信之教义和教义的一切置于危险之中;“你向我行了不该行的事了”表示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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