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06.“神与这孩子同在”表示主与属灵人同在,这从“神与某人同在”和“孩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神与某人同在”表示主的存在,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事实上,主与每个人同在,因为生命没有其它源头,并且祂掌管生命的每一个最小细节,甚至掌管最坏的人和地狱本身里面的最小细节;只是祂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照着对祂生命的接受而如此行,或说主同在的性质照着对祂生命的接受方式而各异。对那些以错误的方式接受主的良善和真理之爱的生命,并将其扭曲为邪恶和虚假之爱的人来说,主是存在的,并尽可能地将他们的目的转向良善。但在这种情况下,主与他们的同在被称为“不存在”;事实上,他们的邪恶越远离良善,他们的虚假越远离真理,这种“不存在”就越大。然而,对那些接受主的良善和真理之爱的生命之人来说,可以说祂是存在的;事实上,他们越接受,这种存在就越大。主的存在好比太阳,太阳照着对它的接受而以它的热和光存在于世上的植被中。至于“孩子”表示真理方面的属灵层,这在前面已经说明(2697, 2704节)。但他在此表示属灵人,因为他代表属灵教会成员,也代表属灵教会本身,并且在普遍意义上代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当我说某人表示某种属灵事物,如此处“孩子”表示真理方面的属灵层时,那人必然也表示属灵人,因为属灵之物若没有一个拥有它的主体,是不可能存在的。这同样适用于从抽象意义上所论及的其它一切事物。
2861.“这些话以后”表示与教会里的人有关的事已经完成。这从“话”的含义清楚可知,“话”是指真实事物。在原文,真实事物被称为“话”;因此,“这些话以后”表示这些事完成以后。从前面22:13到本节论述的主题一直是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拯救,特别是教会里那些拥有良善之人的拯救。他们才是那些能成为真正属灵的人,因为他们拥有圣言,从而拥有信之真理。一个人正是通过与生活之良善结合的教义之真理而变得属灵。这是一切属灵品质的源头。但教会之外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没有圣言,因而没有信之真理,所以只要活在世上,尽管处于仁之良善,却仍不是真正属灵的,直到他们被教导信之真理。由于绝大多数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在世上不能被教导,所以按照主的旨意和怜悯,那些彼此过着仁爱和顺服生活的人在来世接受教导;那时,他们很容易接受信之真理,并变得属灵。这就是外邦人在来世的状态和命运(参看2589-2604节)。
由于前面论述了教会里那些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拯救的人,所以接下来直到本章结尾论述教会之外那些被拯救的人。这些人由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与他的妻子密迦及妾流玛所生的儿子来表示。这也是遵循思维的顺序。凡不了解圣言内义的人都会以为,因考虑到成为以撒妻子的利百加,还考虑到彼土利,他的两个孙女利亚和拉结成为雅各的妻子,这些话仅仅涉及他拉的家谱。而事实上,如前面频繁阐述和说明的,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1224, 1264, 1876, 1888节)。除非它们表示真实事物,否则圣言就不是神性,而是世俗的。由此也清楚可知,接下来的这些话在思路上涉及主的属灵教会,不过是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当中的教会。该教会可追溯到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那里,以表示那些凭良善而处于兄弟情谊的人,如下文所示(28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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