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06.“神与这孩子同在”表示主与属灵人同在,这从“神与某人同在”和“孩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神与某人同在”表示主的存在,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事实上,主与每个人同在,因为生命没有其它源头,并且祂掌管生命的每一个最小细节,甚至掌管最坏的人和地狱本身里面的最小细节;只是祂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照着对祂生命的接受而如此行,或说主同在的性质照着对祂生命的接受方式而各异。对那些以错误的方式接受主的良善和真理之爱的生命,并将其扭曲为邪恶和虚假之爱的人来说,主是存在的,并尽可能地将他们的目的转向良善。但在这种情况下,主与他们的同在被称为“不存在”;事实上,他们的邪恶越远离良善,他们的虚假越远离真理,这种“不存在”就越大。然而,对那些接受主的良善和真理之爱的生命之人来说,可以说祂是存在的;事实上,他们越接受,这种存在就越大。主的存在好比太阳,太阳照着对它的接受而以它的热和光存在于世上的植被中。至于“孩子”表示真理方面的属灵层,这在前面已经说明(2697, 2704节)。但他在此表示属灵人,因为他代表属灵教会成员,也代表属灵教会本身,并且在普遍意义上代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当我说某人表示某种属灵事物,如此处“孩子”表示真理方面的属灵层时,那人必然也表示属灵人,因为属灵之物若没有一个拥有它的主体,是不可能存在的。这同样适用于从抽象意义上所论及的其它一切事物。
3223.有两种光照耀世人,即:世界之光和天堂之光。世界之光来自太阳,而天堂之光来自主。世界之光是为属世人或外在人,因而是为存在于属世人中的事物而设的。这些事物虽看似不属这光,但仍属于它,因为属世人若不通过诸如存在并显现于太阳界的那类事物,因而通过这世界的光明和阴影所赋予它的某种可见形式,就不能理解任何事物。一切时空概念也都属于世界之光;这些概念在属世人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以至于若没有它们,他就不能思考。但天堂之光是为属灵人或内在人而设的。人的内层心智含有被称为非物质的直觉思维或概念在里面,它就住在这光中。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尽管他称自己的智力为视觉,并将光归于它。他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只要沉浸于世俗和肉体事物,他就只感知到诸如属于世界之光的那类事物,却感知不到诸如属于天堂之光的那类事物。天堂之光唯独来自主,整个天堂都沐浴在这光中。
这光(即天堂之光)比世界之光无限完美得多。在世界之光中构成一条光线的事物在天堂之光中构成无数条光线。天堂之光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这光就是那流入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世界之光,并使他以其感官感知物体的。除非天堂之光流入,否则人不会有任何感知,因为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从这光获得自己的生命。当外在人或属世人与内在人或属灵人构成一体时,也就是当外在人顺从或服务于内在人时,一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这两种光之间,也就是存在于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和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之间。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在世界之光中的事物就是出现在天堂之光中的那类事物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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